国外做义工与学雷锋有什么区别?
文/余晓平
在国外,做义工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大约从中学时代开始,一直到老得不能动弹之前,不同的年龄段有不同的义工可做。记得前不久"马丁路德金日",全美休息,奥巴马就跑到学校里面去做义工。甚至国外中学的课程还包括一定的义工学分,学分不够是不能毕业的。可见还带有一定的强制性,看中国的新闻报道,将要把学雷锋作为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的一部分,学雷锋的行动又在国内展开了。那么国外做义工与中国的学雷锋到底有什么区别呢?
就我观察,除了两者都是提供免费的劳动以外,有着本质的区别。
第一,国外做义工不与义工之外的精神挂钩。
国外做义工有两个主要的目的,一个是对社会的一种劳动力善捐,另一个是通过义工使自己学到东西,当然还有一些其它原因的义工。但义工就是义工,在义工背后没有再去宣扬其它的东西。
而中国宣传的却是雷锋精神,是在宣传雷锋做义工为社会做好事的同时,捆绑了雷锋身上其它的一些东西,比方说对党的忠诚,对毛主席的热爱,对社会的知足和感恩,对组织的服从。
这就像假如我去宣传一个看似善良的老人,一生为社区做了无数的好事,还给国家捐了很多钱。同时我还提到他是个毒品犯,一生为了贩毒兢兢业业,所以积累了很多个人财富。你说我能这样宣传吗?
第二,国外的义工起到的是补充社会劳力的作用,而不能导致社会效率低下。
这就像是在说一个人在高速公路边上做义工捡垃圾没问题,但是你不能站在马路中间妨碍正常的交通。
国外的义工除了个别比较特殊的行为以外,一般来说都由需要劳力的部门主动发出义工需求。比方说大型活动、图书馆、非盈利机构、社区服务等等。他们会将义工的人数,年龄,还有职责罗列得清清楚楚。你不能说我想照几张做好事的相片去帮人家扫地,那人家清洁工的劳动就闲置了。这样义工的行为就并没有起到给社会提供劳力的作用,而是造成整个社会分工的混乱,让被莫名其妙替代劳力的那些人无所适从,导致社会效率低下。这样的义工纯粹是在给社会添乱,除了作秀,没有任何积极的作用。
第三,做义工者可以通过义工的行为学到东西,其实是双赢的结果。
国外中学为什么把义工也算学分,是因为这是孩子了解社会的一个必修课,国外的大部分义工都有简单的培训过程,会给你讲解很多职业规范。比方说一些大型活动让孩子去充当疏导员,你可以了解很多疏散的规则,如果你遇到火灾,就不会像中国那样让领导先走,而是遵循一定的规则。我女儿每周都要到图书馆去做义工,那么她得到的培训是图书分类知识。
第四,对成年人的义工不应该有强制性。
北美的大学录取非常注重义工经验和社会实践经验,以保证培养出来的学生不是书呆子。但是18岁成年以后,对义工的要求就不得有任何的强制性。不像在中国的某些单位里,下班不能回家,因为上级指示要搞学雷锋活动,你不参加就会扣奖金,这在过去非常普遍,现在这种现象依然存在,这在国外会被视为是侵犯人权的。
国外只有一种情况对成年人的义工是强制的,那就是你犯了民事罪,法庭会判你在自己的社区做多少个小时的义工,这不算侵犯人权。还有一些假释犯人,可以用做义工来换取减轻一些监禁等等,除此之外,在别人不情愿的情况下让人劳动,而且不给报酬,这不是奴隶社会嘛。
现在在中国,人们讨论学雷锋到底是不是过时了,这其实是一个混淆是非的提法。是把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故意捆绑在一起,做义工本身没有过时的问题,而且在中国需要一个科学管理义工的体系,让任何一个人都有向社会善捐自己劳力的机会,从中还可以学到东西和建立社交,这一点反而要去提倡。
而什么东西过时了呢?是雷锋身上那种封建的愚忠,是那种毫无明辨是非能力的盲从,是那种说一套做一套的表现方式。他说做好事不留名,但照片与日记都历历在案,这种作秀的手法已经过时了。我们都希望自己的孩子仁慈善良,对社会抱有感恩之心,就像雷锋那样。但是最担心的又是什么?就是别让坏人给利用了。学雷锋没问题,相信雷锋的本质是善良的。最重要的是要有明辨是非的独立思考能力,还有自己做人的善恶观点。
雷锋说过:“对待同志要像春天般温暖,对待工作要像夏天一样火热,对待个人主义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对待敌人要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糟糕的是你连谁是敌人都分不清呢,但愿这不是全国人民需要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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