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心莲百合文化交流中心红星在前网(军事网站)论坛
Would you like to react to this message? Create an account in a few clicks or log in to continue.

北京心莲百合文化交流中心红星在前网(军事网站)论坛

红星在前网:中国唯一披露国际思维、隐形、超限战争内幕的权威军事网站
 
首页首页  欢迎页欢迎页  相册相册  搜索搜索  Latest imagesLatest images  注册注册  登录登录  免责  

分享 | 
 

 赔钱减刑,行不行?

浏览上一个主题 浏览下一个主题 向下 
作者留言
默然
会员
会员
默然

帖子数 : 1359
积分 : 2100
威望 : 0
注册日期 : 11-04-27

赔钱减刑,行不行? Empty
帖子主题: 赔钱减刑,行不行?   赔钱减刑,行不行? Empty周三 18 四月 2012, 6:19 pm

赔钱减刑,行不行?
《红楼梦》里,贾雨村判薛家杀人案。贾法官初也想拘拿凶犯,怎奈薛家势力顽强,只好令其赔付“许多烧埋银子”。被害人“无甚话说”。
重庆,一母亲被酒店老总率众打死,老总扬言“大不了花200万元买条人命”。派出所以“刑事和解”的名义,令老总赔付被害人家庭28.5万元人民币,不用偿命。
一个是不成文的潜规则,一个是成文的“刑事和解”规则…[详细]
追问刑事和解有多正当
[刑事是公约,私人不能和解!]
刑事公诉,是国家与犯罪人之间的对话,不是个人对个人的讨说法。它以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实现遏制犯罪并以恢复被破坏了的法律秩序为使命,着眼点在于对社会公共利益、社会秩序的维护。任何人、任何机关,不能就国家公诉案件进行庭外和解,因为在法理念上,公共利益不容让渡…[详细]

[不能和解,却和解了,叫被和解]

还有专家从“修复性司法”高度评价,认为这“突出反映了司法理念从报复性司法向修复性司法的转变”。但也应看到,“修复性司法”虽然强调犯罪人与被害人的沟通与交流,也提倡通过道歉、赔偿、社会服务、生活帮助等使被害人因犯罪所造成的物质损失或精神损失得到补偿。不过“修复性司法”并不以“轻刑”为“赔偿”的必然结果。于具体的个案中,赔偿并不一定代表悔过,被告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很难判断,也很容易伪装…[详细]
[防止被和解,要用到“先刑后民”原则]

由刑事侵害产生的民事赔偿,在司法实践中应当遵循“先刑后民”的一般原则。而这一案件刑事审判尚未开庭,民事和解不可能先期进行。就算要进行民事和解,也只能由被告人或其家属与受害人家属进行协调,并在法官的主持下形成赔偿和解协议——请注意,只能就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赔偿和解。公诉部分,仍不能由侵害人和受害人自行协商决定…[详细]
[若在美国被和解,连被害人都是有罪的]

美国刑事程序法上对被告人在庭审之前接触被害人就有诸多约束,如果被害人因接受了被告人的赔偿而改变原来证词,不仅被告人会被追诉“妨碍作证罪”,被害人也将被控以“伪证罪”…[详细]

被和解之谜,还得从被赔偿说起
[现实:被告一旦坐牢,民事赔偿便打白条]

现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固然节约了司法资源,但却在立法上人为地分割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与独立的民事诉讼。明明都是民事诉讼,前者竟然至今仍不承认精神赔偿!就算是“直接物质损失”,在被告人领刑之后,也多半不愿赔偿,被害人通常也能拿到一纸赔偿判决,不过只是永无兑现可能的“法律白条”…[详细]
[为诱导被告兑现白条,法律开始打折扣]

法院着力推行“以赔偿换轻判”,试图通过被害人与被告人提前达成的赔偿协议,来缓和两者之间的紧张关系,但如果不给被告人一点甜头,被告人就没有积极履行赔偿义务的动力。权衡之下,作出牺牲的也就只能是法律的公平与正义…[详细]

[令被告赔偿,总好过原告上访]

上访案件中七成属涉讼案件。法院虽然作出了最终裁判,但当事人仍不服,得不到赔偿的被害人,和认为裁判过重的被告人家属都是有腿有脚的人,他们一倔起来,就会将上访作为毕生的事业。因此,法院迫切需要提高当事人服判息讼率,最大限度减少上访…[详细]

知易,却行难
[本质是法院的失职]

至于被害人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通常得不到赔偿,那并不是被害人的错。既然被告人有能力赔偿,为什么不强制执行,为什么必须通过牺牲公平的“轻判”才能促使被告人主动履行其赔偿责任?我们只能说,“以赔偿换轻判”是法院以贱卖法律与公平的方式在掩盖自己的失职…[详细]
[法院职责很小,法官权力却很大]

在赋予了法官以充分的自由裁量后,竟然没有任何的约束条款,也找不到必要的监督措施。在司法***还未得到根本遏制的当下,宽泛的自由裁量权势必为法官创造出数不胜数的寻租机会,我们能放心让法官们在无制度约束的环境中依“法”“赔钱减刑”吗?…[详细]

[否则,200万-28.5万=171.5万,哪去了]

有网友认为,饭店老板已经花了不下200万了。因为没有法律部门出面就是最好的解释。还有网友认为,人家说的花200万并不是给死者家属,而是上供用的…[详细]

结语:
邱兴华被执行死刑后不久,某地法院传出消息,一杀人犯因积极向被害人赔付,最终领到了免死金牌。邱兴华泉下有知,不知道会不会慨叹他没能生在“贾史王薛”那样的富贵人家?若然,邱某今天也许会还活在某个劳改农场里接受再改造。

http://view.news.qq.com/zt/2009/xshj/index.htm
返回页首 向下
 

赔钱减刑,行不行?

浏览上一个主题 浏览下一个主题 返回页首 
1页/共1

您在这个论坛的权限:不能在这个论坛回复主题
北京心莲百合文化交流中心红星在前网(军事网站)论坛 :: 红星铁壁 :: 红星社会 :: 第二阵地:社会写实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