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开发商称为“作秀”的哈尔滨强拆居民案告破
来源:中国经营网
居前案已有22名涉案人员到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宋立强在海南省海口市投案自首,案件宣布告破。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近日,引发广泛关注的哈尔滨6居民遭暴力强拆案件告破。28日下午,哈尔滨市就此案召开新闻通报会。记者从会上获悉,该案已有22名涉案人员到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宋立强在海南省海口市投案自首,案件宣布告破。
雇人雇车连夜强拆
据犯罪嫌疑人宋立强交代:他向哈尔滨东成拆除有限公司交了一万元,挂靠该公司,并协议以15.3元/平方米的价格,承揽中青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中青综合楼拆除工程。为了尽快得到工程款,3月12日,宋立强召集范红刚、杨延波、宿秋堂、靳兴国、张明等5人,商定3月14日晚进入工地进行非法拆除,吓唬6户居民尽快搬走。宋立强负责现场指挥和雇佣铲车;范红刚和靳兴国负责雇人帮忙;杨延波负责联系车辆拉载雇来人员到现场。
3月14日案发当晚,宋立强用3000元雇来两台铲车,又给了范红刚15000元让他雇人雇车;范红刚给了靳兴国、尹志刚、李海涛、付桂彬和董佳斌等人5000元,让他们找人帮忙;给杨延波1000元,通过于秀良联系到面包车司机司晓雷、徐连国、王丰中、王建云,于当晚9时30分许,在道外区天恒商厦门前和道口街附近,用车将范红刚召集的20余名参与人员拉到案发现场对面的万达假日酒店门前。待人下车后,范红刚和杨延波付给司晓雷1000元,让其发给其他司机作为雇车费用。
在现场,宋立强组织带领杨延波、范红刚和20余名参与人员进入案发工地,指使靳兴国将其带来的口罩发给参与人员。他们进入两户有人居住的居民家中,将居民张某和武某强行架出室外,指挥铲车对6户居民的4处门斗、1处棚厦进行了毁坏后,分乘来时乘坐的面包车迅速逃离现场。
居民们回忆,参与这场暴力强拆的大约有数十个头戴面罩,手持镐把、斧头和菜刀的人。张胜利说:“临走的时候这些人告诉我,你们赶紧搬家,不搬家我们还整你。”
强拆威胁社会挑战法律
强拆事件发生以后,哈尔滨中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刘桂华坚称,强拆一事非开发商所为,而且开发商毫无强拆的动机。她表示,这几户房屋确实位于开发项目的“净地”义务范围之内,但并不是规划设计楼房的地点,即使是这6户房屋被全部拆除也无助于楼房建设,而且附近还有其他楼房没有拆完,并非就仅剩这一块。刘桂华还说:“这个事肯定是有利益的人才能做,他们会不会想,创造一点情况,之后炒一下,作一下‘秀’,这样我们会不会被迫答应他们的条件?”
而据现场居民介绍,被强拆的六七户平房来自于原在哈尔滨松花江拖拉机厂工作的父辈处,是该厂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而修建的,建于上世纪70年代,因为历史原因只有一户有房产证。2010年,开发商曾与居民就动迁补偿进行协商,但由于开发商提出的无房产证居民每平方米800元的补偿标准太低,双方意见无法达成一致,两年过去了,直到现在补偿协议仍未签订。居民窦连伟说,这个地段的房价大约在每平方米8000元,“每平方米800块钱,就是买个厕所也买不来啊。”
居民们认为,虽然他们没有房产证,但能提供厂里当时的相关手续,因此他们的房屋应该参照哈尔滨市政府的相关文件,按历史遗留建设问题的房屋给予补偿。
值得玩味的是哈尔滨的此次事件未补偿,甚至未签订补偿协议,也没有评估机构确定房产价格,居民房屋就被暴力拆除,这是国家法律所不容的违法行为,严重背离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关于先补偿后搬迁的规定。而手持凶器,深夜强拆更是违反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强拆的规定。按照新的拆迁条例,超时不搬迁,由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据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李光介绍,目前专案组已经查清了涉案人员的基本关系及案件事实,宋立强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对故意毁坏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下一步,警方将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尽早进入司法程序。(编辑:孙明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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