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http://news.sina.com.cn/c/2011-05-12/082822450511.shtml当看到这个标题的时候——“深圳改后文件称大运期间农民工
应依法反映欠薪”
有些疑问——就是这个本来应得的工资怎么还要“应依法”??????
后来看到这篇文章下的一些
新浪网友的跟帖,现发来看看。。。
“应该修改为对因欠薪引发群体上访事件的将严厉追究欠薪者责任。现在官员心里根本没有老百姓!”
“政府说话也要依法说,不要老放屁。”
“应该是恶意欠薪者要严惩不待!现在反而警告农民工?这是谁的政府?”
“凡是欠薪都是企业的问题,怎么能要求被欠薪的要如何如何???”
“这些官老爷实在是吃饱了撑的,净说些屁话。”
“不要把功夫用在玩文字游戏上,而应该切实认真的保障好农民工兄弟的权益。”
“我很讨厌农民工这个词.有点看不起人家样子.深圳有什么了不起.”
“深圳市政府应该依法处理欠薪企业及企业主,而不是要求“建筑业农民工应当依法反映欠薪诉求”。看来深圳市人民政府已经改名为深圳市政府了,名符其实。”
“若果没有网络,不知道会成什么样?”
“薪为何要讨?”“文字游戏而已,心里根本就没有群众!!”
“‘依法讨薪’,好一个‘讨’字,‘薪’乃通过劳动的合法所得,受法律保护,应该是‘获得’而不是‘讨得’,讨得不算还要合法的讨,那欠薪的老板老爷们打算如何处置呢?”
“应该要追究欠薪的包工头和老板刑事责任!”
“欠薪之事由住房局管吗?”
““建筑业农民工应当依法反映欠薪诉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
深圳的水平怎么这么差?什么叫“建筑业农民工应当……”?非建筑业农民工就不应当了吗?养好好学学语文了!”
“如果深圳市政府能够依法为老百姓追讨工资,依法处理欠薪企业及企业主,那么就不会出现农民工集体讨薪及其它不理智的讨薪行为。要老百姓依法办事,首先政府要依法办事。”
“标题就怪怪的,是说平时就不能讨薪?还是说平时就可以不依法讨薪?或是其他?。。。”
“我纳闷的是住建局何来发布这样文件的权利?!!!!!”
“玩文字游戏。上访是不是依法呢? ”
“为什么没有规定老板依法发工资,而片面规定农民工依法反映欠薪?难道法律保护欠薪者,而惩罚讨薪者?”
“请问深圳市政府,农民工应依何法讨薪?”“我国的政府部门以及法律等等现在越来越是维护强势群体的利益了”
“依法反映有用吗…法律都是保护有钱人的…”
“应该改为:‘农民工在任何时候都有依法讨薪的权利’”
“为什么总是要农民工依法,为什么企业可以不依法?”
“依法欠薪,讨薪违法!!!什么世道啊!!!!!!”
“国家应立法欠薪无罪,讨薪有罪。”
“依法? 如果老板没发我工资,我怎么依法讨回工资?????”
“看来深圳市政府早就知道有很多很多欠薪的!如果大家都去政府信访,政府的大门会挤破!你们只有按照法律程序慢慢来!在这个高物价高消费的深圳等你们拿到钱的时侯,也是花完 钱的时侯!政府叫你去拿钱时可能没有车费钱了!”
“大运会重要还是民生重要?”
“对于老百姓来说,按时拿到自己的工资,远比什么大运会、全运会、奥运会重要。这些吃饱了就忘了衣食父母的东西。”
“没事了????
特区的政府的文件跟放屁一样,臭过一阵就没事了。
做为政府部门,应该依法行政,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必要时采取强制手段解决欠薪问题,才能真正维稳。而不是为有钱有势的少数人服务。”
“我在深圳一家工厂上班时工伤,要去做工伤鉴定时被公司人事告知要交四千多元红包去拉关系才能鉴定得了,要不然就达不到本应有的级别,我现在好伤心,不知工伤鉴定后面有多少 黑幕”
“深圳是农民工的血泪筑成的!血汗工厂养大了血汗特区!”
“那请问什么时候可以不依法反映情况?”
“深圳就是个笑话!没文化真可怕!”
“一个刚脱贫进城的农民马上就嫌弃那些还在农村的穷亲戚,一个刚刚开始发展的城市不要忘了你是靠他们的双手建起来的。他们才是这个城市真正的主人,可他们又得到这什么?得到 的就是歧视。”
“不明白明知道有问题不去想办法去解决,而只是想着掩盖,这是什么逻辑啊?”
“我只想说一件事,2006年我在石岩一建材厂打工,工资很低我要辞工,厂方不肯,我到石岩劳动局寻求帮助,当时一女工作人员给表我填,我写了,可那女人居然说我写的字不漂 亮,不肯向厂方交涉,要我重写,天地良心,我是一笔一划写的,当时其它人都看得识我写的字,这是什么世道?什么劳动局?后来劳动局也没帮我,我只好不要工资自离了.”
“虚伪的表态,就算语气已不强硬,那为什么唯独针对农民工做这样的要求,而不是把“农民工”这样带有职业歧视的名词取消掉?”
“什么时候可以不依法?怎么越来越搞笑了.”
“深圳是全中国人民的深圳,而不是深圳市政府的深圳,市政府只是人民的公朴,而不是人民的老爷,大运做安保工作理所当然,但不能为了政绩,置民生于对立,民权如罪犯,行公文 于儿戏,恬不知耻,朝令夕改,这样的官员引咎辞职以谢天下人民。”“依哪家的法,是宪法还是地方的土法。”
“通篇没有看到人性和道德,看到的是践踏和蛮横,看到的是丛林法则;没有信仰真可怕。”
“为了大运会,还是为民生?可见官员的思维!”
“这个社会黑暗呀!农民工要血汗钱还违法了,请问政府:什么才是合法呢?”
“深圳依法讨薪经历调解、劳动仲裁、区法院最后到中院终审判决后一般两年。。。结果一般是该干嘛干嘛去。”
“讨薪的非法了 欠薪的倒还要保护了!~~~”
“依法反映就能依法解决吗?恐怕是依法反映也是无法解决。所谓依法解决的提出无非是想给深圳政府自己一个体面的台阶,以掩饰自己丢人的表演,但恰巧是越抹越黑。这一方面反映 出深圳政府不肯反思自己的过错,反倒提出一个有辱农民工的潜台词——农民工不依法讨薪。真是可恶至极!”
“‘大运期间农民工应依法反映欠薪’,那么过了大运会了就可以非法要薪了吗?就这个水平,该回中学再读两年吧?”
“深圳属没事找抽型。”
“‘依法反映欠薪’和‘大运’有什么逻辑联系吗???”
“此前文件中称‘在严肃处理期内,严禁农民工通过群体性上访等非正常方式或手段讨要工资,凡是组织、参与集体上访事件的,一律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 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你听听,让俺这局外人都受不了!说你有‘刑事责任’,你就有‘刑事责任’。这逻辑简直就是:说你有罪,你就有罪,没有罪也有罪。
深圳的有关领导,素质堪忧!
造成如此恶劣的社会影响,搞得全社会愤慨、甚至愤怒,严重影响了全社会稳定,深圳主要领导难道就没有责任吗?这样素质的领导,怎么能引领深圳人民,向着高效、开放、文明、 法制、民主、平等、公平、和谐的社会迈进?”
“劳动部门的同志有奖金,有饭食!那会管我们这些底级的农民工的死活…”
“应依法,那你们就坐在办公室玩电脑啊”
“如果正规途径能收到农民兄弟的血汗钱,他们会选择上访吗?农民兄弟他们有后台有背景有实力去上访吗”
“这就是传说中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发誓不看大运会!”
“请问大国千万官员,中国的讨薪法在哪里,我想租来看一看.”“脑子进水的官员,给他机会都不知道如何改!
“一是,应该改为,对违法欠薪的人要予以坚决的打击!维护和谐社会,为大动会创造良好的环境!二是,住建局局长赶快引咎辞职”“按此文件,大运会后可以不依法反映欠薪。可以暴力反映。”
“你们吃着我们公民的纳税,你们的责任就是维护劳资环境,出现欠薪事件是你们不作为,而你们现在都做的是什么事?人不能无耻成这样,同意的顶。”
“就这样完事了!不开除局长农民工工资没保障阿”
“何必呢,自己抽自己个耳光,早点把觉悟提高提高多好。”
“法律,那样会被‘精神病 ’送到精神病院的。好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