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违法手段监管“守法公民”的样本!
http://news.xhby.net/system/2011/05/09/010910961.shtml新华报业网
4月19日,武汉钢铁集团职工徐武从被关押的精神病房“越狱”,向媒体举报自己因上访遭“迫害”,被非法关押精神病院4年案情。对此,武汉市政法委新闻发言人孙天文回应“徐武事件”不存在“被精神病”问题(2011年5月6日央视《新闻1+1》)。
按武钢说法,徐武曾因同工不同酬而打了5年官司。2004年底,徐武到湖北省府陈情被武钢带回遭痛打,2006年底徐武只身北上被接回。警方以徐犯法要开除,鉴定有精神病关几月可免于开除,在威胁诱导下,徐父同意收治,就这样徐武在牢笼中与精神病人生活1571天。4月27日,徐武被武汉警方以“涉嫌危害社会安全”跨省“抓回”。一个“精神病患者”跑出来,不是“刑事案件”,也不“涉及国家安全稳定”,武汉钢城公安分局需要动用警力匆匆把人抓回去吗?即使人失踪了,武汉警方没有获得家属请托,徐武也没有做出违法行为,有必要跨省“追踪”吗?行为如此背离程序正义,即便徐武真有精神病,武钢也是严重违法的!广东律师顾浩巍表示,徐武是精神病院病人,不是犯罪嫌疑人不是在逃罪犯,国家权力机关不能针对精神病人采取强制措施。徐武在法律意义上是精神病人,警方不能对他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收治”是以限制人身自由为前提的,专业医生以外的人“表态”滥用精神病强制收治直接危及人身自由,令公众对强制收治充满恐惧。这里需要追究是谁把他“变成”精神病?是否存在内幕交易? 徐家曾委托北京律师和精神病专家对其营救,被宣布“无权见人”。
徐武父母一天三赴“疯人院”而不得入,医院如临大敌。既是“住院治疗”,父母何以不能探视?2008年,武汉市精神病院鉴定,“徐武不能深入交谈,仍坚持(遭遇)司法不公”,竟就此诊断符合“偏执型精神病”标准。徐武父母坚持认为儿子绝对没有病,只是“犟”,叫他不上访打官司他不听。为证明自己没病,徐武在广州精神病院做相关检查被否定有精神病。警方要徐武保证不再向有关方面反映情况才放人。该院曾开会称“此人不仅是精神病问题,还是政治问题。”如此不用任何鉴定可断言徐武是“被精神病”,是遭遇政治迫害。武钢方面还提醒包括徐武邻居在内知情人士不要再跟记者接触,可见他们存在见不得阳光的违法犯罪行为!武钢行事为什么如此越轨?这只能是徐武“知道的太多了”,徐武所反映问题触及他们要害而加以迫害!长期以来,有太多上访人“被精神病”:河南漯河访民徐林东被关精神病院6年;山东新泰将孙法武等多名上访者强行关入精神病院;湖北十堰市彭宝泉仅因拍摄上访场面,被警方强送精神病院;多少精神病院成为访民的黑监狱。从这些“被精神病”案例看出,凡敢于挑战权力、性格固执孤僻者都有可能“被精神病”。对精神病人“强制收治”的混乱是强权横行结出的制度“恶果”,强制收治正沦为个别地方打击、报复“访民”工具,当上访者“被精神病”成为一种社会常态,如此,社会中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徐武”,如今中国,不知究竟有多少“被精神病”者?凡非本人自愿送诊精神病患者都是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任意践踏人权行为。这是权势者藐视法律,权大于法的真实写照。 “徐武事件”动摇公众“安全感”,公众都会产生焦虑。人们迫切关注“徐武事件”,是关注整个社会公民的人身自由! 徐武事件已成为公共事件,真相不能被禁锢,公民的权利不能长期笼罩在迷雾中!真实版“飞越疯人院”,公众不相信当地官方充满谎言的说法,上级部门应及时介入。理应让法律告诫相关官员、医疗机构负责人及诊断医生,践踏法律者必须受法律惩罚!人们期待着! (花玉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