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01-18 09:48:44 来源: 财经杂志 (北京)
2010年12月25日,阴,小雨。浙江省乐清市蒲岐镇寨桥村村民钱云会,死于车轮之下。
这位54岁的寨桥村村委会前主任,只读了一年小学,在五个月前刚刚出狱回家。为筹集上访资金出售村中13间房的宅基地,钱云会被控“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于2008年11月被乐清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万元。同罪获刑的,还有与其同届的村委会委员王立权。
在钱云会的子女眼里,父亲和家人一直不亲,因为“他对村里人比对家里人好”。钱云会的儿媳钱双萍称,“说实话,他上访的事,我们全家人都不同意,都反对的。”
由于寨桥村与蒲岐镇政府、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乐清电厂)的征地纠纷,他从2004年4月起开始上访。直到死前,还在向北京寄送材料。
保安
上午9时左右,钱云会接了一个电话,边说边走出家门。长年上访之后,因为担心个人安危,他时常更换住处。可能与妻子接连两次手术有关,2010年出狱后,子女眼中的钱云会变得更顾家。当天早上,寄居别处的他特意回到家里,为妻子做了一份面条,他自己也陪着吃了早饭。
据温州警方公开的信息,钱云会生前接到的最后一个电话为同村村民王某所打,主要通话内容是村中事务,但警方未透露王某之名,外界则多认为该村民为王立权。
王立权目前因涉嫌妨碍公务被警方刑拘,羁押在乐清市看守所。其代理律师俞智渊向《财经》记者介绍,在2011年1月10日的会面中,王立权确认,钱云会出事当天早上,他在15公里外的虹桥镇工厂上班,双方曾来回通过几次电话,谈论上访的事情,但他不清楚钱是否因接到他的电话而出村。
从村口右拐后,沿着虹南路往西是紧挨着寨桥村的华二村。沿街一家杂货铺的店主证实,其看到钱云会在路北侧经过。不久后,有人看见他出现在虹南路的南侧——没有人知道他为何要横穿道路,走到鲜有建筑物的另一侧去。
与此同时,五辆属于乐清市保安服务公司的巴士车,也来到了寨桥村附近。这些车上各坐着18名-20名保安,制服与特警类似。
由于寨桥村村民一直不同意在虹南路该村路段铺设电缆,这些保安受雇每天在此“巡逻”。其中有两辆车,停在距离寨桥村村口50多米的一处空地上,方向与虹南路垂直。
其时,天有阴雨,温州官方称钱云会当时撑着雨伞。事发后的现场残存着一杆伞骨,局部被压扁变形,上面有擦划痕迹。
镇委副书记
此前2010年12月17日,寨桥村村民们运来电线杆,将虹南路通往乐清电厂的道路堵死,无论是电厂的运煤车,还是乐清湾港区的石料车,在此后三天内,都无法通过,直到警察到场,强制清走电线杆后方可通行。为此,当地政府派出保安及蒲岐镇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村口巡逻,其间双方发生冲突。当时钱云会也在现场。
矛盾在随后的12月21日、22日升级。钱云会生前寄往北京的一份快递中,有一份光盘,其中的视频资料显示,临近寨桥村的路上停着两辆指挥车、16辆大小不等的巴士,多组人员在路边警戒。随信附上的,还有整整一叠题为“录像内容”的传单。传单称, 12月22日,以乐清市蒲岐镇委谢祥忠为首纠集伪装的乐清市武警队伍用“隔离墙”的形式,强占寨桥村基本农田。据收到这份快递的在北京的温州人袁迪贵称,钱已在村内大量张贴这份传单。
目前无法取得联系的袁迪贵,2010年12月29日在北京对《财经》记者分析认为,正是这份传单,为钱云会引来了杀身之祸。其称,钱大量张贴传单后,蒲歧镇政府等召开紧急会议商讨对策,“副镇长徐祥忠24日夜里在村里待到两点才回去。”
传单中的“谢祥忠”应为“徐祥忠”之误,蒲岐镇党委副书记徐祥忠分管政法、负责维稳工作,事发后一直广受质疑。网络上最早出现的传言亦点名道姓指称,“蒲岐镇副镇长谢祥忠指使一帮人将钱云会轧死在工程车下。他在车里坐着指挥,那五个人还是特警。”
“特警”的说法是从身穿制服的保安演绎而来。2010年12月29日,徐祥忠对《财经》记者称,由于事发日是周六,事发时他尚在距寨桥村7公里外的虹桥镇家中睡觉。当日9时40分许,他接到镇综合治理办公室人员陈国峰的电话,说钱云会被撞了,已经死亡。随后驻守工地的保安公司副总经理也打来电话,说自己在事发现场挨了打。接着钱云会的一位远亲同时是徐祥忠的朋友的王汉兵也打来电话,说“听说你被打了”。
徐祥忠称当时非常诧异,让王来接他。王汉兵向《财经》记者证实,在途中,他提出“不能去现场了,那边的人说是你指挥的”,随后徐让他把车开到边防派出所。
钱云会妻弟王立瑞,在事发当天听说徐祥忠开车在现场指挥,非常气愤,宣称“一定不会放过他”。为确认徐当天上午是否曾离家,他问人后得知徐的车在头晚被朋友开走。
当天王立瑞在镇政府找到了这辆车,因为天有阴雨,他留意到车底是干的,同时他拍下照片。
司机
同一天,上午9时38分。一辆与撞人工程车看起来一模一样的车,从山唐山石料厂驶出。山唐山石料厂位于虹桥镇湾底村,从地图可见,出湾底村后左转即为虹南路,然后沿着虹南路行驶约4.7公里,路过华岙村、华一村、华二村后即到达寨桥村。
一路上有三处监控摄像头,分别在石料厂出口、华一村村口及事发地点。但不巧的是,警方宣称,设置在寨桥村村口的监控装置12月21日开始调试,尚不具备储存功能——这项功能在事发当天中午12时52分,才被试启用。
这在事后引发了广泛的怀疑。据石料厂出口监控摄像头录像资料,这辆工程车车厢右侧靠近驾驶室附近,与撞人车辆一样,写有大大的编号“23”。
华一村村口的监控摄像头录像资料显示,约4分钟后,上午9时42分09秒,这辆工程车路过此处。事后,以民间独立人士身份前往的网民王小山、窦含章在乐清市公安局查看了这两段视频。其中可见,车刚从山上绕下来时,由于是泥路,速度并不快,为20公时-30公里/小时。而经过华一村村口时,速度在40公里-50公里/小时,“它明显超车,超过了另外一辆小车。”
这辆车是否就是撞人的车?由于视频中看不清车牌,窦含章用携带的笔记本电脑对比两车,未能发现差别。而两位网民实地开车测试表明,从采石场到华一村村口,以42公里/小时的车速共用时4分12秒。再往前过华二村村口后,就到达了事发现场。
天一直在下雨,但并不大。在两段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行人中有的打着伞,有的未打。
肇事工程车上,是32岁的司机费良玉和他的老乡黄标。费良玉没有驾照,但他是车的主人。2010年10月,他以40万元按揭买下工程车,跟着做包工头的同乡在乐清为当地围垦工程运送石料。费良玉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称,他既不认识钱成宇,也不认识钱云会,没有受人指使要把钱云会“干掉”。
费良玉称,由于虹南路右道封闭,事发前他正沿道路左侧正常行驶。这一说法能够为现场情况所证实——尽管寨桥村村口附近,仅有约四分之一道路被施工占用,但在距离事发地点数百米处,一些工程所需材料占据了整个右车道,途经车辆只能在左车道逆向行驶。
行至寨桥村村口附近,费良玉突然见到前方有人从右侧快速横穿马路,“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先鸣笛。”
他说,这人“好像”回头看了一下车,与此同时,“我就紧急向左打方向,并刹车,但是仍然没有避开。”“因为雨天嘛,路又比较滑,而且是载货的重车。”
针对肇事车辆擦痕及地面辗痕的模拟,亦难得出谋杀嫌疑的证据。温州警方事后认定,该车“核载12.405吨,超载35.020吨,超载282%”。温州长顺机动车司法鉴定事务所鉴定:肇事车辆行车制动原装载测试制动性能差。
与此同时,保安公司员工郑元章走下巴士车,准备横穿马路到南侧农地“方便”时,听到一阵不算太大的刹车声。
他扭头看到,在虹南路与寨桥村村***界处,一辆红色工程车已经逆向偏出路面,车的左前轮下,隐约露出一个人头。
目击者
郑元章立即回身,奔向车上报信“出事了”。保安队员中胆子较大的张回首先走近了工程车,其他人则被领导要求待在原地。张回沿着车左侧走到左前轮处,看到车轮下的钱云会后,又绕行至车辆右后方,掏出手机打电话报警。
这时,张回看到一个高个子男人正走向寨桥村。事后可知,其为寨桥村村民钱成宇。张回称,本已走进村口的钱成宇,返身到肇事车前查看后,随即奔向村内,口中同时大叫“救命”。
在场者的回忆此时出现了分歧:有保安称当时只有张回一人不在车上,亦有人称其他保安也下了车;钱成宇则向自己的代理律师彭剑介绍,他看见车后约18米处,站着四个穿着保安制服的人。
不止一位寨桥村村民表示,钱成宇曾对他们说,有四个穿保安制服的人,把钱云会按倒在地,招手后,工程车开过来,很慢地从钱云会身上轧了过去。
钱成宇目前因涉嫌妨碍公务被警方刑拘。律师彭剑对《财经》记者介绍,会面时钱成宇坚决否认曾说过有人将钱云会按倒在地让车轧死:“他说看见车后有几个保安正在离开,感觉他们有些慌张,然后看见车的左前轮下压着一个人,发现是钱云会。会见快结束时,他亲口确认没看到有人推搡钱云会。”
华二村村民黄迪燕曾自称在现场目击此事,称自己当天上午9时30分左右,求佛经过寨桥村村口时,看到三个戴着白色手套、黑色口罩的人按住一位老人。这三个人并非穿着保安制服,而分别穿着牛仔衣、青衣和灰色外套。但后来黄迪燕受访时改口说,“有人让我说看到了,帮他们作证。如果官司赢了,这样我女儿的病也会好了。”
第三位自称在现场的人,则是家住路边的一位钱云会的亲戚。2010年12月26日,她向钱家人说,看到三四个人把钱按倒,把他的嘴蒙住,他拼命挣扎但还是起不来,最后被车轧死了。直到今年1月8日,她对《财经》记者仍然坚持上述所见,但面对追问,却只是笑着念念有词。“没办法,她脑子本来就有点不清楚,所以就算她说了也没人信。”钱云会的大女儿钱旭丹表示无奈。
至此,在村民心目中的目击者,最初讲述的“谋杀”证言,均已被证伪。
村主任
钱成宇奔回村里报信,很快传遍全村。寨桥村老人协会委员之一赵甲(化名)就是在此时听到了别人的呼喊:“钱云会被人轧死了,你们快出去!”
一位中年村民在事发后一刻钟即赶到现场,当时村口已经聚集了几十位村民,有几个保安被当成凶手遭到了围攻。他对《财经》记者称,看到钱成宇正和虹桥交警中队的一位警官站在一起,但并未听见对话内容。
乐清警方称,他们在9时46分接到报警,随即指令距离案发地点较近的虹桥交警中队、蒲岐边防派出所两名交警、九名民警,于9时53分到达现场。
据事发现场的保安介绍,在张回报警之后,他们也向队长和公司经理汇报了这一情况。后二者迅速驾车赶来,但到村口就被当做凶手围殴。见此情形,原本坐在车上的保安纷纷下车,将两人“救”出包围圈,随即登车离去。
钱云会的妻子王招燕在钱家人中最早赶到现场。由于她因身体不好一直卧床,未能正常回答记者的提问。随后钱旭丹和钱双萍夫妇陆续赶到,其时已近中午12时,他们抱头痛哭,并没有注意到现场有没有警察。
钱云会最后留给世人一个奇怪的姿势:他的脖子恰好被压在皖K5B323工程自卸车左前轮之下,偏向左侧的头微微昂起,部分内脏被挤出了左胸,身下血迹斑斑。而在车轮的右侧,可以看到他右手曲起撑着地面,右腿跪在地上,脚尖踮着地面,整个背部向上拱起。
此时钱云会“被人按在车轮下轧死”的传言已沸沸扬扬,人们开始通过砸车等方式泄愤。“不久特警就来了,来了100多人,跟村里的人闹起来了。”
当地政府的粗暴应对加重了村民的对抗情绪。据村民和警方所述,当时警方试图带走钱云会的尸体,但遭到了扔石头等激烈抵挡,警方不得已退走。
当天下午16时左右,数百名警察再次赶来,手持防暴盾牌,在村民的攻击下一点点逼近,最后成功抬走尸体,拖走工程车。在这个过程中,回家照顾母亲后返回现场的钱云会二女儿钱旭玲、赵旭夫妇,在冲突外围即被警方带走。
除钱旭玲夫妇,随后乐清警方对王立权等村民以及钱成宇、黄迪燕等被传为“目击者”的控制,在村民引发更多的传言和对地方政府更大的怀疑。
在钱云会近七年矢志不渝的上访经历中,“被政府判了三次刑”。分别是2005年3月,被乐清市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随后2006年4月,法院以缓刑期间聚众闹事为名,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2008年11月是最后一次。
现在,钱云会死了。他曾是村民们六年抗争的唯一希望。在上访中,他们屡遭打击,无助、无能、无望。对村民来说,伴随着钱云会之死,最后一点点希望破灭。即使地、市两级政府核查后认定这是一场“交通事故”,但这时候他们已失去了村民的信任,没有人相信他们说的话了。
目击者与当事人的接连被抓,以及政府部门的缄言状态,进一步加剧了这种不信任,村民和钱云会的家属们对所有的外来者宣称他死于谋杀。但至于被谁谋杀——他们不得而知;谋杀的动机是什么——他们同样不得而知;谋杀如何谋划——他们还是不得而知。
就算他们只有猜疑,没有合理可信的论据,但他们掌握情感力量。靠着这种情感力量,他们说服了邻居、朋友和陌生人,那些愿意听他们讲述的人。
乐清车轮
钱云会的家属捧着一大叠厚厚的资料,开始不愿意给前来的媒体记者,说:“之前那么渴望你们记者过来,你们都没过来,现在来那么多干嘛?为什么不死人你们就不肯来啊。”
但在媒体连篇累牍的报道之后,在钱云会死去20天之后,当地政府仍无人回应村民们在征地问题上的诉求。
钱云会事件的不断发酵,因2004年浙江省重点工程——淅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乐清电厂)征用寨桥村部分土地而起。随后,乐清电厂携地方政府之力强势入驻,在征地不断推进过程中,引发了因征地而利益受损的村民与地方政府、电厂三方间持续的对抗。
隐患未除之时,如同一个隐喻,电厂车轮滚滚向前,2010年12月25日,上访者钱云会却倒在了工程车车轮之下。
随后,酝酿近七年的不满情绪,如同火山奔涌的岩浆找到出口。
乐清市蒲岐镇寨桥村前村主任钱云会的突然死亡,只是近年当地不断呈现的征地乱象的一个侧面。
地处浙江省最南端温州市的乐清,为中国市场经济领先之地,在急速推进的工业化进程背后,遭遇土地紧缺的现实问题。
《财经》记者调查发现,在模糊不清的土地流转细节的背后,是乐清电厂在未获得行政许可之下未批先建;而历年来,其数次扩展用地面积,至今已超出原有审批面积近1700亩。除此之外,在协议签署、征地补偿、滩涂占用等方面亦存在诸多问题。乐清市国土局的一份文件亦提及,征地问题已成为影响当地稳定的重要因素。
失地农民的诉求长久以来被忽视与打压,对抗成为官民间的现实关系,钱云会个人的命运与征地问题相交织,地方政府亦在此进程中失去了公信力。
“雁荡协议”
在数公里外,乐清电厂两根巨大的烟囱清晰可见。该电厂位处乐清市南岳镇境内,临近海域乐清湾,从寨桥村东南村口出发,顺着寨海路步行约20分钟,即可到达工程所在地。
寨桥村困境始于乐清电厂的入驻,并因各利益关联方签订“雁荡协议”而愈陷愈深。
一个大背景是,其时的政策为鼓励电厂建设。2003年4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电力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在全国电力供应紧张的现状之下,各地需加快电源、电网的建设进度,争取尽快投产,抓紧审批,开工一批电源、电网项目,以加快国家规划内的项目进度。
2003年8月,为解决省内电力资源紧缺,浙江省政府决定在南岳镇建设发电厂,项目被纳入省内“五大百亿工程”项目。由此,负责项目指导的浙江省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立项之初即要求,在三个月之内——2003年11月15日前完成电厂征地、拆迁工作,具备“四通一平”全面进场施工条件。
按照最初方案,电厂的选址只涉及南岳镇,但在南岳镇境内,蒲岐镇寨桥村拥有一座“孤山”(亦称之为飞地,浙江省温州市中级法院在之后2005年的一份判决中亦确认了寨桥村对此山的所有权)。“打水湾山”,因为山地地基结实,可解决沿海区域软土的弊端,又靠近乐清湾,原料运输便利,项目方遂要求将此处一并征用。
2003年10月10日,乐清市政府下发《关于印发乐清市浙能乐清电厂工程建议政策处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为电厂征地开路。在最初方案中,电厂总用地面积为110.7282公顷,包括国有土地69.3131公顷,集体土地41.4151公顷,其中涉及寨桥村的征地面积为14.2537公顷(合计213.806亩),即该村所有的打水湾山林地。值得注意的是,最初的征地中并不包括寨桥村的耕地、围塘和滩涂。
按当时的补偿方案,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款总数为1157.4万元,未获村民接受。随后,经由时任乐清市主要领导拍板,决定以3800万元金额,施行“一揽子”安置补偿征用计划。但这个计划在2004年1月14日寨桥村两委(村支部和村委会)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共57人表决时,仍未获得通过。
三个月后,上述方案却意外被执行。当年4月9日,包括乐清市、蒲岐镇两级政府、乐清市国土局、乐清电厂四方主要领导,与寨桥村的八名村两委成员,在离蒲岐镇15公里的雁荡镇雁荡宾馆召开会议,并以甲、乙双方之名签订征地协议。
据《财经》记者调查,乐清市国土局协议共有五份,其中乐清征地事务所与寨桥村村委会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乐清电厂与寨桥村村委会签订《租地协议》和《塘渣补偿协议》,蒲岐镇政府和寨桥村村委会签订《浙能乐清电厂工程政策处理协议书》,乐清市国土局与寨桥村村委会签订《浙能乐清电厂项目征地补偿安置补充协议》。
协议签署过程充满争议,接受采访的村民皆称上述八名村两委成员处于胁迫状况。这些协议被村民称之为“雁荡协议”,并引起寨桥村村民激烈反对,并由此酿制了数起冲突。
村民们认为,未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相关协议,在程序上不合法,而协议内容提及的补偿条件苛刻,亦不能接受。由于怀疑利益被出卖,有人从中渔利,寨桥村村民为此重新推举出包括钱云会在内的七人作为新的村民代表。
协议签订次日,部分村民聚集至八名两委成员家中,要求后者写出签字经过,并对此做出解释,其间发生肢体冲突。
冲突以警方的介入而告终,数位村民被带走。当年4月27日,钱云会亦在赴京上访的途中被警方截住羁押。
次日事态开始蔓延。当天有近200名村民赶往乐清市政府请愿,要求废止“雁荡协议”,并释放被押村民,情绪激动的村民与防爆警察再起冲突,该起事件被乐清市定性为“4.28事件”,数位村民也因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刑,其中钱云会在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后,于2005年3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期两年执行。
未批先建
工商资料显示,2005年5月,乐清电厂由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浙能集团)、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电力开发公司、温州电力投资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下属的龙源电力集团公司、华峰集团六家公司共同出资16.5亿元组建,其中大股东浙能集团占有51%的股份,次年11月,正泰集团退出,股东缩减为目前的五家。
乐清电厂控股股东浙能集团成立于2001年2月,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以原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和浙江省煤炭集团公司资产为基础组建的国有独资企业,浙江省国资委为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截至2009年6月底,公司总资产921.53亿元,净资产428亿元,而其年发电量占到了全省近一半。
浙能集团的深厚背景,为乐清电厂的动工提供了助动力。乐清市政府人士透露,因寨桥村征地受阻,项目方一度告知“征地问题若处理不了,我们就直接和省里谈了”。
按照正常程序,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前,需按征用面积规模经市、省、国务院等各级行政部门审批通过。2005年初,浙江省政府向国务院报批项目用地127.9173公顷,其中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62.7055公顷,征收集体建设用地41.4151公顷,利用国有土地86.5012公顷,备乐清电厂使用。与此同时,该项目一期工程也由浙江省发改委上报至国家发改委申请批复。
2005月4月及8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土资源部先后同意上述申请。但在此之前,乐清电厂已未批先建,早在2003年11月28日即举行“四通一平”仪式,正式启动工程。
在寨桥村村民不断举报之下,项目方不得已于2004年2月停止作业,直至项目全部获批后,才于2005年下半年复工。
不仅如此,乐清市国土局“乐土资罚【2005】821号”文件证实,乐清电厂曾违法用地,原属寨桥村一块面积1.1998公顷的耕地,被电厂占据作为办公用地,建筑占地面积4269平方米。到2005年8月,该地块才获得国土部批准为电厂配套设施用地。
与此同时,2005年4月,钱云会以“戴罪之身”高票当选为新一届村委会主任,这获得当地政府的默认。此前他许诺为每位村民争取征地补偿款。
但两个多月后,钱云会被指“聚众阻挠乐清电厂正式施工、殴打施工人员、破坏施工设施”,后于2006年4月经法院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2008年8月,乐清电厂正式运营。二期工程亦已于2010年3月、7月建成投产发电,目前总容量已达到252万千瓦,成为浙江省内供电的重要来源。
除了审批程序上的问题,乐清电厂还存在“少征多用”的情况。
据相关文件,2005年6月由乐清市国土局签发的供地方案中征地面积为124.0199公顷,2005年8月国土部批复的征地面积为110.7282公顷,而钱云会事件后,乐清市政府对外公布的则是224.36公顷,较之国土部的批复超出一倍。与此同时,征地范围亦从呈报给国土部批复的南岳、蒲岐两镇辖下五个村,扩展为12个村。
乐清市征地办原主任屠俊勇曾负责该征收项目,他对《财经》记者称,经其手的电厂占用土地正好是国土部批复的面积,至于之后公布的224.36公顷的总量,并不知情。
现任乐清市征地事务所所长卢韶华亦则表示,不清楚,超出的面积或为电厂灰库的使用地块,未批但也没有使用,“可能在准备报批”。
“一头扎进海里”
《财经》记者实地调查发现,上述超出的面积部分为滩涂,目前已被堤坝圈围。这些原本是村民重要收入来源的区域目前已不可用,且“闲人免进”。
涉及使用寨桥村滩涂、围塘的项目实际上有两个,一为乐清电厂,另一为乐清湾港区工程。被寨桥村村民指为电厂“搭车”多征的815亩滩涂,实际被征用作乐清湾港区工程。
2007年5月,乐清湾港区正式启动。该工程位于温州至台州沿海产业带中段,陆域规划总面积111.2平方公里,目前正在实施的一期工程横跨乐清蒲岐、南岳、南塘、天成四个乡镇,规划图上,包括寨桥村、华一村和华二村等所属的滩涂将用作建设集装箱码头。
乐清湾港区管委会副主任赵联强告诉《财经》记者,乐清湾港区工程围圈面积(主要是滩涂)达4000多亩,已通过审批。乐清电厂的征地始于2003年,四年后乐清湾港区工程才正式启动,在诸多征地文件未见公开的前提下,乐清湾港区工程所使用的滩涂面积,一度被村民们视为借乐清电厂之名而“搭车”多征用而来。
由于人多地少,沿海村民多向海洋中寻找生计。蒲岐镇政府2010年的一份统计报告显示,寨桥村人口超过3800人,人均耕地面积不到0.2亩。该村农用地所占土地比重不到40%,而围塘、滩涂则超过60%。
由此,围塘、滩涂的各类海产品的养殖,实系寨桥村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据该村老人协会一名成员称,仅养殖户向寨桥村缴纳的租金,每位村民每年可分到约500元。而村民各家养殖虾、花蟹、蛤以及各种贝类的收入,单位收益十倍于农田。即便是在滩涂上打捞各类鱼、牡蛎,每天也有50元至200元不等的收入。市场稳定时,一年可收入数万元。
相比农田,围塘、滩涂的经济效益更高,但按照政府的补偿标准,浅海滩涂的单位补偿费远远低于农田。事实上,乐清市对蒲岐镇各村征用滩涂的举措,从一开始就充满争议。
补偿的多寡,在于对滩涂性质的认定。2002年,国务院法制办对国土部递交的《关于请明确“海岸线、滩涂”等概念法律含义的函》的复函(国法函【2002】142号),明确了滩涂属于土地。
2004年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在致浙江省国土厅《关于确认滩涂、滩涂土地权属问题》的复函中亦提到收回农民使用的国有滩涂时,应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对土地使用权人予以适当补偿。可见收回滩涂,应按征收土地的标准施行。而乐清市政府的乐政函【2003】84号文件中,涉及海水养殖补偿、围塘养殖的补偿标准为2000元/亩;而滩涂养殖则只有1000元/亩。
一个背景是,严重依赖土地财政的地方政府,被形容为“一头扎进地里”;而在乐清,由于可用土地资源少,则为“一头扎进海里”。乐清海边的土地乃“息壤”,每年自然“生长”10米到20米,若使用人工促淤、围垦等方式,可获更多土地资源。这也是上述滩涂被征用的原因之一。
土地信访压力
在乐清征地的相关问题背后,是一条难以理清的土地财政利益链。
由于乐清电厂为基础设施项目,卢韶华对《财经》记者称,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土地是直接通过划拨的方式供给电厂。不过,据《财经》记者调查,相关征地款的支付、分配、使用并不透明。
寨桥村村民称,由于村民不断阻扰项目施工,电厂员工曾对他们提及“给了你们7个亿,干嘛还在闹”。
“7个亿”的说法沸沸扬扬,对比总额为3800万元的补偿款,寨桥村村民多次要求公开上述征地补偿款项均无果而终。《财经》记者就此问及乐清市政府多位相关官员,后者称所谓“7个亿”并不存在,并表示不便透露具体金额。据《财经》记者向接近乐清电厂股东的人士了解,该电厂向政府支付的对价确为“7亿元左右”。
乐清市城市化、工业化发展迅速,土地价格急剧攀升,但征地补偿标准则与市场价未同步,同时被征地农民后期配套保障政策也跟不上。农民普遍认为征地补偿过低,害怕因土地征收而失去生活,众多农民走上上访之路。
而温州乡村有着悠久的自治传统,沿海居民由于宗族聚居,渔业养殖业需高度协作的生产方式,使得这些农民有着高度组织力。这使地方政府围绕征地与农民的冲突较国内其他地方,更具组织化对抗的色彩。仅在寨桥村,村民就曾三次集资供钱云会上访,与当地政府、电厂等的冲突,也十分频繁。
2007年11月,钱云会出狱后,为筹集上访资金,钱云会、王立权等村委会成员曾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将寨桥村部分土地转让给村民作为宅基地,共获得约71万元。随后钱云会在北京一待就是10个月,主要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等政府机关上访,同时寻求律师、媒体帮助。
直到2008年7月底,北京奥运会前夕,乐清市公安局在北京一间租屋内找到并带回钱云会。此时他带去北京的上访资金,还剩16万元。
《财经》记者获取的乐清市国土局信访办一份2008年的内部文件中,详细记载了乐清征地所遭遇的困境和乱局。
该份文件显示,乐清市国土资源信访形势严峻,全市信访量曾进入浙江省前五,目前仍居全省第九名,近年虽做了大量工作,“但一旦松懈,极易反弹”。统计数据显示全市在2004年-2006年三年的信访量,分别是790件、876件、1252件,2007年则回落到937件。
在上述信访案件中,违法占地信访占绝大部分比例。其中土地先占后批、多占少批、私下买卖现象异常突出。据《乐清日报》报道,2010年乐清市共查处违法用地案件411宗。
将集体土地卖给村民作为宅基地则成为钱云会的新罪。2008年11月,他第三次入狱,获刑两年。
2010年7月19日,钱云会出狱。他未改初衷,同年8月9日即实名在“天涯社区”发表《是官还是贼:诉政府官员豪夺寨桥村146公顷地始末》的帖子,但12月25日前乏人问津。
至12月27日晚该帖关闭前,短短两天内,回复已超过300多页,浏览则高达400万。但两天之前,钱云会已丧生于车轮之下。
(本文来源:财经杂志 作者:凌馨 鄢建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