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寻上访之路的起点
——以律师杨金柱的遭遇为例
发布时间:2011-05-12 14:09 作者:叶铭葆
http://new.21ccom.net/articles/gsbh/article_2011051235337.html 近日,湖南律师杨金柱在网上发出预告,为申办个人律师事务所再三遭拒之事,将择日赴京向司法部和全国律师协会“汇报”。名曰“汇报”,实则等同于上访。看到这样的消息,笔者感到有些不解,作为一名律师,熟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什么办所申请不能在当地解决,而要到京城上访呢?
在中国民间,有“饿死不讨饭,冤死不告状”的经典名言。当然,讨饭是为了活命,但需忍受冷眼和冷语,弃置人格的尊严。至于告状,则是为了讨回公道,维护自身的权益和尊严,但需付出精力和财力,且不一定能讨回公道。在司法***的情况下,缺乏权力背景的普通百姓,赢得官司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于是,百姓从自己的切身经历和他人的经验中,悟出了上述的“两不”结论。
今天民众的上访,类似旧时的告状,因为寻求的对象不是法院,而是各级政府。在现行的信访体制下,上访者不仅面临诉求满足的不确定性,同时面临被非法关押,强送精神病院,劳动教养以至判处刑罚等种种风险。既然如此,为什么还有人依然上访?导致上访的直接原因究竟是什么?要探寻上访之路的起点,杨金柱律师的遭遇是一个很好的案例。
在湖南,杨金柱是一位有名的律师,他创办的通程律师集团也有着较好的业绩。因对重庆李庄案发表批评意见,杨金柱被有关当局加上“不适当宣传”的罪名,遭到整肃。先是被通程律师集团除名,又被省律师协会“公开谴责”,申请创办个人律所又被“暂缓审批”,半年多过去仍然没有下文。万般无奈,不得不进京“汇报”,期盼能够解决问题。
从杨金柱被“逼上北京”的遭遇,可以看出构成上访之路起点的两个要素:其一,是当权者滥用权力,违法行政,使得本来不是问题的事情成了问题,而且在基层得不到解决。如果是依法行政,杨金柱就不应当被除名,被谴责,此外,申请创办律所也应当获得批准。而在权大于法,以权压法的情况下,某个领导人的一个招呼,就可以使杨金柱陷入困境,走投无路,最后只能到北京上访。其二,是个人对中央政府仍然抱有希望,相信高层会有明白人,能够解决自己的问题。如果对中央政府彻底绝望,他就不会费钱费力,千里迢迢进京上访。由此看来,要有效减少进京的访民,可以有两种选择:一种是扩大民主,推进法治,督促基层官员依法行政,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另一种是进一步加大打压的力度,使得民众对中央政府彻底绝望,从而做到“冤死不告状”。不过这样一来,北京的访民是少了,而基层的矛盾却多了。如果矛盾长期积累下去,究竟是福是祸,那就不好说了。
(2011年5月11日)
来源: 共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