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地址:“刘萍”来了!作者:普罗米修斯
“刘萍”来了!国家有救了!
最近,在微博上有个名字很抢眼:“刘萍”!她是为了参加她那个选区的初级人大代表进行着“竞选”活动(在选区内发表竞选演说,下面有选民听她的演说,还有警察在‘维持秩序’)。这个消息虽然很具有“爆炸性”,但是我在这里很负责任地告诉大家,她的这个竞选活动是完全合法的(将来也是唯一合法的形式);是应该给予鼓励与支持的。
见到“刘萍”后我才知道初级人大代表该进行换届选举了,首先我表态支持“刘萍”!其次我也要斩钉截铁地说:不管是谁,内定人大代表都是违法的!各个初级(县级)人大代表的产生必须要有该选区的多数选民的参与才能有效。
我国《宪法》的精神是各级人大代表要由民主选举产生,《选举法》也规定,初级人大代表要由该选区的选民推选产生。现在又规定,县及县级市的人大代表要由选民直接推选选举产生。根据这一精神,相应的人大代表的产生一定要有该选区的多数选民的参与才能有效。法律是严肃的,如果只是由少数人内定,甚至操纵选举,并且在没有经过多数选民参加的情况下而产生的“人大代表”是不合法的。
所以,各“选举委员会”有向选民告知的义务;要让大家明白,尤其是领导者要明白:没有多数选民参与选举而产生的初级(及县级)“人大代表”是无效的、是不合法的。基于这个道理,必须要告诉选民:投票日期是哪一天,投票箱在那里,而且要要求选民积极参加到选举当中来,这样才能保证“多数”选民的参与,才能保证这个“代表”的合法性。
噢!刘萍的微博是:http://t.sina.com.cn/1859163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