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冠名岂能“有奶便是娘”
暨南大学教学大楼为捐资地产商冠名被曝光之后,高校冠名的乱象充斥着公众的视野并引发热议。而近日,清华大学第四教学楼挂牌改名为“真维斯楼”再次引爆舆论。(5月24日人民网)
想不到,高校还是个广告传播的富矿。尽管这是清华第一座被企业冠名的教学楼,但正如网友所言,往后难免出现“班尼路楼”。高校如此“不走寻常路”,除了学生“不能接受”,公众也难免感到极度的不适。毕竟,高校并非商业街或者CBD,作为学术重地,应保持其应有的庄重。
当然,并不是说高校不能冠名,正如清华的那位老师所言:“其他楼被企业冠名的也有,但是通常都是特定行业冠名特定专业”。也就是说,为了表示对捐资助学者的尊重,以冠名的方式表达致敬和感恩,无可非议。只是在冠名企业的选择上,高校还应该遵循广告传播的基本法则:不能引发民众的不协调感和不适感。
试想,如果是服装院校冠服装企业之名,是不是会显得更为协调一些,公众的心理反差也不至于太大。但这是清华大学的教学楼,清华也不是服装设计院校,由这样一个服装企业来冠名,明显驴唇不对马嘴。这正如在人们用餐时间,电视播放治痔疮广告类似,很容易给人心理带来不适感,甚至恶心反胃。
而这种现象的出现,归根到底还是高校管理者对高校形象和品质并没有存有敬畏感。如果能够对高校品质够重视、够珍惜,想必不能容忍高校出现如此离谱的广告位,更不能容许高校的庄重被商业所浸染。如果不是“有奶便是娘”的功利化思维,向捐学者致敬感恩也不至于弄得如此赤裸的商业化。据笔者所知,无论清华还是暨大,都有传播专业,也有不少研究传播的专家,但怎么依旧会出现如此不讨喜的冠名。这,恐怕又是高校行政和学术脱节的一个侧面佐证。
在高校功利化倾向愈发明显,甚至教授都高调炫富宣扬拜金的学术环境下,争论高校冠名的对错显然没有太大的意义,除非教育部令行禁止,否则高校势必“将冠名进行到底”。作为围观者,对于高校成为“广告窝”高调发财,并不“羡慕嫉妒恨”,只是有个小小的要求:能否把广告做得内敛贴切一点,给庄重的大学品质留点脸面,以免让看的人产生心里不适。
而为了避免这样的企业冠名再次恶心公众,让师生难以接受,建议清华大学发扬学术优势,不妨成立个“高校广告冠名研究”的课题小组,攻克这个学术难题。当然,首先要想想如何给这个课题小组找个合适的冠名商,如果让杜蕾斯冠名,那就更搞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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