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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抚州连环爆炸案的一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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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e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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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主题: 对抚州连环爆炸案的一点看法   对抚州连环爆炸案的一点看法 Empty周六 04 六月 2011, 12:59 am

对抚州连环爆炸案的一点看法

抚州这起连环爆炸案,是带有恐怖性质的犯罪行为,对此,我深信不疑。但是,不是所有的犯罪行为都能引起民愤的,甚至有的犯罪行为也能够引起人们的同情与怜悯。这一点,毋须举例说明,我想,广大网民也会认同这样的观点。关于钱明奇制造的这起震惊全国的连环爆炸案,说句良心话,我虽然不能说他是对的,但至少是不愿给予谴责和抨击的。他是被“逼上梁山”的,这是我最基本的看法。

钱明奇案件的实质就是暴力。时下,人们似乎对暴力一词颇有异议,某些人总是把暴力与恐怖相提并论,认为暴力与恐怖都是不道德的。对此,我是不敢苟同的。什么是暴力,我不愿意深入讨论,这好像是政治家和法学家们应该研究的范畴。我最基本的看法,暴力就是以极端手段应对极端手段的一种行为。所以,暴力是否需要谴责和抨击,也不能一概而论。从法律角度而言,也并不是盲目排斥暴力的,正当防卫,就是一种被法律认可的暴力行为。比如,邓玉娇刺杀流氓色官,就是合法的暴力。我个人认为,在当前官商黑勾结欺压弱势群体的态势愈演愈烈的环境下,张扬这样的合法暴力是十分必要的,至少对残酷欺压弱势群体的行为是一种法律和心里上的制约和震慑。

从大的意义,也就是从政治意义上讲,更不能全盘否定暴力。纵观古今中外,无论是陈胜吴广领导的农民起义,还是斯巴达克斯的揭竿而起;无论是孙中山以辛亥革命推翻封建王朝,还是毛 泽东以新民族主义革命打败蒋介石反动统治,都是典型的暴力。故此,可以说,暴力是有革命与反革命、正义与非正义之别的。革命的、正义的暴力,是我们党取得政权的手段,全盘否定暴力显然是不明智的,更是完全错误的。从当前国际形势看,暴力依然是一种很时尚的东西,塔利班、基地针对美国人的恐怖活动是暴力,美国为首的北约对利比亚的狂轰乱炸也是暴力,突尼斯、埃及、叙利亚都上演了活生生的暴力。这些暴力谁是谁非,政治家们有自己的解读,贫民百姓也有自己的见地,我是不愿意在此发表自己的拙见的。

对于钱明奇的暴力行为,每个人同样有不同的主张和看法,而每个人的主张和看法,都肯定带有个人色彩。也就是说,每个人都会站在自己的角度、立场、阶层来表达一己之见。这大概就是目前网络左右之争的阶级性吧?对于阶级一词,我是不喜欢谈的,尽管我从来不否认、甚至强烈的感到阶级的确实存在。30年来,淡化阶级的大环境不可能不影响自己的思维和语言方式。但是,我还是想郑重的重申一次自己的观点:阶级是存在的,一千年、一万年还会有的,彻底消灭阶级需要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这或许就是马列主义的一种主张吧?如此,关于对钱明奇的暴力的看法和观点,必然体现出阶级性,这是毫无疑义的,不管你是否承认。

不过,我还是想跳出阶级这个敏感的思维,来谈谈自己的看法。因为,我实在搞不清楚自己究竟是一个什么身份。工人做过,机关做过,个体做过,无业做过。无产者算不上,固定资产几十万还是有的,不过是自己劳动而得的。资本者望尘莫及,也对那些所谓资本家敬仰、羡慕不起来,甚至总是怀疑他们的资本充满一种邪恶的铜臭,因此反觉得有几分的鄙视。那就只好就事论事好了,不过绝对是一己之见而已。如果触犯了某些人群,那只好听从他们的批评或谩骂吧。

我不知道钱明奇是出于何种布局来实施这起暴力的。他是想针对当地政府,还是针对某些人呢?如果是前者,我个人以为,是考虑欠妥的。目前这些政府里虽然潜伏着很多令人切齿的贪官污吏,对百姓欺压、盘剥的也够残酷与歹毒,尤其是钱明奇本人饱受欺辱,但至少里面的大多数人是好的或者比较好的,只不过是处于生计而不得不寄生于此,即使因为沾染了太多敷衍趋势、摇尾献媚之习气,也不能视为自己的敌对者。所以,钱明奇如果有针对政府的想法,我虽可理解但委实不能赞同。从现场效果看,没有造成更多伤亡,是值得庆幸的。我猜想,钱明奇本人也可能不愿意有这样的结果,他不过是想给当地政府一些警告和震慑而已。从这一点看,我认为,钱明奇还是没有失掉做人的良知的。死去的除去钱明奇以外,还有两个人,另外有几人受伤。我不知道死去的那两个人和受伤的人是谁,如果是钱明奇的仇人,或者是相关的人,我认为,活该倒霉,罪该应得。如果是无辜百姓,那钱明奇的确需要全社会的谴责。

有人说,钱明奇对于自己受到的不公应该采取正当渠道来解决,而不应该实施暴力。我对这样的说法一向是很义愤的,觉得他们是在放屁,甚至觉得有这样说法的人没有被钱明奇炸死倒是有些遗憾。物极必反,欺人太甚必然遭惹抗争或暴力。狗急了还跳墙呢,何况是有血性的人?如果正常渠道能够解决钱明奇的问题,他会拿自己的性命来抗争么?他会置家人、亲属的感受于不顾而以身试法么?什么正常渠道?就是信访?就是法院?就是检察院?就是纪委?就是反贪局?那么,去问问那些上访的民众吧,去查查那个“安元鼎”、“打错门”、“跨省追捕”吧,去了解郭元荣、徐武的经历和感受吧!在那些喋喋不休的唠叨着“正常渠道”的人们看来,老百姓受到欺压与盘剥,就应该逆来顺受,就应该委曲求全,就应该活该倒霉,连女人受到强奸都应该乖乖的递上套子来配合。这才是他们维护稳定的荒唐而无耻的流氓与强盗的逻辑!

人权始终是受到宪法的保护的,正当防卫也是法律认可的一种暴力。我不明白,在拆迁这个问题上,为什么法律法规可以规定对公民违法行为实施强制措施,而受到非法暴力欺压的百姓就不能实施暴力抗法呢?以暴力抗击非法的暴力,怎么就不能算是正当防卫呢?当下,众多暴力事件都与强拆有关联,而国务院、中纪委、公安部、国土部纷纷下文,三令五申禁止非法强拆。可是,暴力强拆依然势不可挡、所向披靡。为什么?除去权利失去监督、对相关领导责任严查不够等原因以外,我以为,没有强调和张扬公众的正当防卫权,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关键症结。以正当、合法的暴力抵御、抗击不正当、非法的暴力,是天经地义的,情法可容。这个权利如果不还给公众,就是对非法暴力的姑息与纵容,就是对法律法规和民意的践踏与亵渎,就是侵犯人权。

钱明奇实施暴力,是在正常渠道无法走通而精疲力尽、生活绝望的情况下而做出的一种无奈而极端的选择。我们一方面要谴责他不理性和非法的一面,一方面也要对其暴力行为的合理性、必然性而做出深刻的反省和自查。严惩社会之邪恶,还公众之公平正义,是钱明奇暴力事件留给我们的深刻教训。这个教训,不是需要什么“要打的犯罪分子不敢下手”这样适得其反的叫嚣,而是需要我们反思维稳以来的各种不当举措和手段。谁是维稳的对象?谁是破坏稳定的幕后黑手?这是维稳的首要问题。这些年来,之所以民怨鼎沸、骚乱频发,难道不是维稳维错了对象所造成的么?难道不是放过了破坏稳定的真凶,让他们躲在幕后逍遥法外、洋洋得意、沾沾自喜所造成的么?难道不是把饱受欺凌、为改革开放做出重大贡献和牺牲的百姓们当成了维稳的靶子而造成的么?

钱明奇连环暴力事件,是一个治安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他标志着社会矛盾凸显期的一次新的升级,为我们再次亮起了社会综合治理的警灯。未来的社会能否实现真正的和谐与稳定,就看我们敢不敢以理性、感悟和勇气来坦然面对。吸取教训,正本清源,回归正义,是我们唯一正确的选择,是我们官民团结、民族复兴、国家强盛必须面对和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这个课题解决的好,所有的社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解决的不好,必将把我们的社会带入更加纷乱的局面,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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