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4年7月9日的《中国青年报》报道:1994年,金光集团在海南启动60万吨金海浆项目及配套350万亩速生林计划……海南发生多起毁坏天然林事件:营造一期70万亩纸浆林期间,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长安乡224亩直径79厘米的树被砍;五指山市红山乡三角枫被砍伐50余卡车……据海南省防火办统计,2001年~2003年间,海南共发生森林火灾464次;其中,由种桉公司引发的有57次,森林受害面积达到3658亩,占受害总面积的27.5%。中国林业科学院专家考察发现,种植桉树的地方地力退化严重。海南当地民间说法:桉树林令“天上无飞鸟、地上不长草”。
2)2010年4月2日的《华夏时报》报道说:巨大的经济利益刺激下,桉树种植被当成考核当地林业门主要领导人的指标与任务……一些林业系统基层官员和村干部也参与其中,他们成为幕后的承包商,利用对于集体用地的处置权,除了在发包过程中大赚好处外,甚至将一些常年外出打工家庭的承包林以各种名义收回后,种上自己的桉树。为了更好更快地完成任务指标,林权改革名义下的承包与租赁经营大为盛行。随着每年的任务与指标的不断增长,现有荒山、荒地、退耕还林地不够,一通砍伐烧山后,“荒山被制造出来了”。
是的,“荒山被制造出来了”,生存的环境也被毁灭了!桉树对中华民族造成的巨大危害,有可能超过历史上任何一场战争给我们这个民族带来的伤害!
不注重环境保护的采矿行为,是对环境的另一致命危害。《科学时报》披露的数据显示:西南地区矿山企业星罗棋布,现有3万余个矿山企业,重要的矿企达300余个。矿山开采工程在占用土地的同时,对森林、草地等植被造成了毁灭性破坏。上世纪80年代以来,西南地区的水利水电、炸山修路和开矿等工程大量上马,由于水土保持及土地复垦工作不到位,项目的实施不仅损毁或破坏了原有的天然植被,加剧地表水土流失,产生的弃渣还破坏植被、掩埋农田、淤塞河道及水利工程并污染水源。据对云南省的调查,全省中型以上国有矿山占地总面积19733.2公顷,其中耕地1344.8公顷、林地1520.3公顷、草地2473.1公顷、其他土地14395公顷。矿山开采破坏了喀斯特岩溶地貌甚至生态水文地质结构,造成地下采空、地面塌陷或山体开裂,改变水流的路径,破坏水平衡。采矿疏干区导致地表及地下水位下降,有些地区甚至导致河水倒灌,加剧地表水向地下深层的渗漏。这其中,许多宝贵矿产是被外资廉价或通过***莫名其妙获取的,他们无视环境保护,拼命攫取资源,成为加速西南生态恶化的巨大推手之一!
照片04(下图)是一位博友寄来的,可以看到中国植被遭到破坏的严重程度,中国当警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