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消息说,7.23事故赔偿在温州举行。温州市政府拿出1000万元财先垫付这些赔偿金,事故遇难家属可以得到50万元的赔偿。并且说对谁先接受赔偿,还给予奖励。
看到这则消息,有几个问题不太明白。
第一,这个赔偿依靠的什么标准?去年上海静安大楼失火,赔偿金是九十多万元,同样是事故,为何上海赔偿金额与铁道部的赔偿金额差距那么大?到底这些标准从何而来,依据从何而来?在物价飞涨的今天,去年标准九十多万,今年却只有去年一半,是何道理?为何如此草率加荒唐?
第二,对于最先领取赔偿的遇难者家属,实施奖励,我就不明白了,对事故的善后处理,不是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吗?赔偿不是为了安慰死难家属为原则么?不是抚恤金吧?难道这样的痛苦还得需要激励机制,是激励痛苦还是激励幸福?让人去抢着死不成?这个搞法就是人的眼睛里出货色,在一切向钱看的人的眼里,尽管亲人因事故去世,还得争先恐后去领抚恤金了,这样的措施是人想出来的吗?难道这样的举措是科学发展观,难道说激励以后这样的事故多出快出,中国的百姓多死快死不成?又快又好的死不成?真是邪门歪道到了这等地步,出这样的主意的人可以向钱看,可以把百姓看成弱智,为了钱,奋不顾身,不惜自己失去亲人的悲痛,去抢钱,而别忘了,当今的最普通劳动者,绝对不像某些官员为了金钱,权力,物欲而活着,尊严不是用你如此的奖励奖出来的,如此侮辱百姓的智商必人格,下次雷击可能要击到这些人头上。
第三,事故赔偿,在应有之列,但是,责任追究,就不再进行下去吗?现在撤销了上海铁路局长等几个官,那么,本次事故,人们百思而不得其解的是,前面的车停了那么久,总的指挥控制系统,难道一点也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将这几十分钟的最关键时刻这些人在什么位置,在做什么,公布出来,不将事故真相大白于天下,用50万元就能去掉失去的亲人的痛苦去获奖吗?想当初,地震,这些人预报不出来,泥石流预报不出来,旱灾水灾雪灾预报不出来,那都是绝对不可想象的,难道说这个铁路撞车事故的原因都查无实据了吗?难道今天我们真的到了特别是年代吗?
所以,铁道部在7.23事故出现后,加紧埋车头,如果现在出现失踪的人员,该如何说?而事故没有处理完毕,两天就通车,够草率,但死亡人数还没弄清楚,事故原因没查出,就立即赔偿,难道是这些人想的百姓就缺那两个钱,跟贪官和黑心商人,奸商一样发国难财,这些人亲人遇难,正沉浸于悲痛之中,用这样的奖励办法,难道是鼓励今后的中国寻常百姓跟他们发国难财一样的发亲人死难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