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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恳请党中央、国务院查明我冤情的事实真相,还我清白 周日 31 七月 2011, 10:05 am | |
| 杨蓝:女、河北省隆化县人。请求事项如下: 1 : 我对县、市、公安机关所做的“轻微伤”的伤情鉴定不服。 2 对县、市、省厅公安机关询问笔录所留指纹的鉴定结论不服,不是我本人所留指纹。 3:对询问笔录“页”数不服,我原始笔录2页,为何之后变成了4页。 2005年2月1日,因为土地问题,我在村支书家与他们发生口角,4人将我打伤。汤头沟镇民警高志刚到现场,他没给我做笔录,也没关心此事。因为我伤势很重,去隆化县医院诊断是脑震荡。次日,隆化县法医办为我做了伤情鉴定,法医将符合轻伤标准的脑震荡做成了“轻微伤”,的鉴定结论。伤势与事实完全相反,我不服拒绝接受。事后,汤头沟镇派出所所长黄忠平又私自篡改他给我做的询问笔录。更可气的是,他竟敢将我亲手签名、画押的笔录,都制造成毁证代签、画押,我不服。所长黄忠平利用工作之便,伙同县公安局有关人员营私舞弊,将非我签名、画押的假询问笔录和物证分别送达县、市、省公安机关鉴定部门进行串通鉴定,我不服,直至将我有理、遵纪守法的老百姓,竟搞成拘留2次,劳教1年,软禁4天。如此冤情,无处申诉,直到现在,我多方努力,难以解决。难道公安机关就能官官相互,执法犯法、随意造伪证吗?那我们的国家还有法律吗?老百姓能有安全感吗? 事实原由是: 2005年3月21日,所长黄忠平给我做了询问笔录,原始笔录为2页。本人要求去承德市中心医院进一步做医学鉴定。在送卷过程中,黄忠平为了达到个人目的,将我的笔录从2页 篡改为4页。市中心医院根据这4页笔录给我做了伤情鉴定,结论为“轻微伤”我不服。 因原始笔录共有2页,是经我本人签字、画押的。但后来他们让我看过笔录4次,每次都是4页。4次画押都不一样,更不是我的签字、画押。这说明均是篡改伪造的。在此情况下4次鉴定结论就不公平、公正了,它直接影响了结论的公证性。 在错综复杂的情况下,隆化县公安局在我不知情下,委托市、省公安机关的鉴定部门作假技术鉴定。我是一个被动的承受着,鉴定是不公平、也不公正的。经我多次与他们交涉的情况下,隆化县政法委不得不与2006年11月22日召开听证会,经会议决定,委托市公安局进行第2次鉴定。“卷”由我本人送。2006年11月23日政法委将委托书给我的,我与当月29日向市公安局送的卷,技术人员当场取下我的10指指纹。谁知县公安局信访办李海英、伊景森2人于2006年11月21日早已将卷送到市公安局。而且市公安局以他2人送的卷进行鉴定。前几次县、市、省公安机关的物证、询问笔录和鉴定结论都在信访办。既然政法委召开了听证会,可是为什么又出现这样的结局?我怎能接受? 县、市、省公安机关的黑暗,在无办法的情况下,我带上询问笔录的复印件及县、市、省的物证鉴定书和市公安局的特征比对进京讨说法。 我是事件的亲历者,原始笔录的页数及我本人的指纹我都有清楚的认识。 县公安机于2006年7月26日把4页询问笔录的复印件和市公安局的指纹比对都给了我。我拿着证据逐级上访,市、省公安部的领导看了我拿的证据,都说公安机关不该这样做,但对我仍进行法律制裁。 我的笔录,我自己提出异议也不是无缘由的。鉴定共4次,其中县一次、市2次、省一次,这4次明明检出不等特征,但最后结论都是一样的。是县、市、省公安机关技术人员做的手脚,均为不公平、不公正的结论。他们伪造证据,我决不接受。因此,为了澄清事实真象,我到上级部门反映情况,反而叫公安局拘留我2次。2007年7月25日我又进京上访,县局派人到公安部信访局接我时,串通省厅的人将我的材料全部抢走。慌乱中,我把县公安局结案报告抢到手,看完之后,更加气愤,我仍不服。2007年9月19日我又到公安部信访局上访。因接待人员认识我,我被拒之门外,正巧遇上公安部组织外国记者进行公开采访,我手里拿着证据接受采访。记者走后,我被公安部信访局赵处长等人毒打昏倒在地(有监控录像)。说我告“洋状”给中国人丢脸,随后,我被警察控制。县公安局将我接回并说“如果不告放我回家,我不服。后将我拘留我10天,并给了我拘留证。没想到第4天又以同样的事实将我劳教一年,我不服, 申请聆询,在会上,说我泄露了国家机密。我当场指问法官:“假设你给我做笔录,我按下这样的手印你让吗?”她说:“我肯定不让”。县局刘学山说:“这是复印件”,我说:“调原件当场进行公开鉴定”……。他们不敢,只是鸡蛋里找骨头,以我泄露国家机密为由将我劳教。至今我也不明白我到底泄漏了什么国家机密?!就这点事将我劳教一年,相比之下,公安干警的所作所为又如何解释?待我解教后,又被当地政府接回,在旅馆软禁4天,经家人多方的努力,才放回家。 俗话说:“丑媳妇免不了见公婆”,到底是谁给中国人丢了脸?我一个农村妇女怎会有国家机密?我不懂法,即使我泄露了国家机密,也是县、市、省公安机关利用各种手段,制造出“假”的国家机密,使我蒙冤多年。当时的实际情况是:因公安部信访局的工作人员认识我,将我拒之门外。无奈我亮出一张在两枚指纹印件上写有 “冤”字和“两枚指纹完全不一样、请问***管吗?”的字样向公安部信访局领导展示。难道警察连个“冤”字都不认识吗?反而,却遭到公安部赵处长等人的毒打(有监控录像)。我接触外国记者,以录像为证将我劳教,总不能我被打视频就坏了吧?公安部信访局的个别人如此卑鄙,更何况下边的警察谁不谋求私利呢?老百姓的尊严在哪里?上访人挨打、拘留、劳教哪个还敢行使正当的上访权利?这样的国家会岂不是可怕的!我上访6年,县、市省直至公安部信访局的领导哪个都知道实情说我冤、但没人为我伸张正义!到如今,我多方努力,始终没人管,我继续上访,后果不堪设想。想当年,大清晚期那么***,杨乃武与小白菜的冤案在慈禧的过问之下还得到昭雪。我相信在***的领导下现在的法治社会,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领导一定会重视查明事实真相、主持公道,惩治不法警官和利用职权胡作非为、无视国家法律的个别政法干部。 以上内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恳请党中央、国务院查明我冤情的事实真相,还我清白。 联系电话:15231699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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