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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律师界杠上北海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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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主题: 中国律师界杠上北海公安   中国律师界杠上北海公安 Empty周日 31 七月 2011, 3:56 pm

中国律师界杠上北海公安

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 曹勇 黄秀丽
2011-07-28 18:30:28
来源: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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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市公安局之所以不惜触犯国内律师与全国律协之众怒,以“伪证罪”一口气抓了同个案子中的四名辩护律师,被查明是因为北海市政法委定调子要办“铁案”。

北海“抓律师”事件已上演一个月,各地律师声援团前往北海,律师或被警方命令解腰带安检,或遭不明身份人员围殴,警察袖手旁观。全国律协表态:对律师在北海人身权利遭受不法侵害的情况表示严重关切。

广西北海4律师“伪证”案持续升温。

在这起由当地政法委主导的“铁案”里,嫌疑人、证人、律师几乎全部身陷囹圄,到2011年7月下旬,4律师代理的“11·14故意伤害抛尸案”即将开庭,全国各地律师组成20人律师团,接替被抓的4律师,前往北海办案。

整整一个月,在北海这个167万人的城市里,控辩双方的较量一直在上演。舆论将其称为“北海事件”。律师解开腰带安检、不明身份人员围殴律师、“哑巴会见”等等事情接二连三的发生,被律师界称为“律师执业权利受到有史以来最严重的侮辱”。

“北海事件是司法制度史上的标志性事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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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666]北海律师团成员与监视的北海警察相互对拍照片 (北海律师团/供图/图)

“政府痛恨”的 律师不能释放

2011年6月15日,广西4名律师杨在新、杨忠汉、罗思方、梁武成同时被警方控制,理由是“妨害作证”(详见南方周末6月23日报道)。

“4名律师被抓,绝对不是偶然。”据知情人透露,北海市公安局向政法委汇报后,政法委书记莫亦翔数次召集公检法司部门开会,确定调子:第
一,“11·14故意伤害抛尸案”犯罪嫌疑人肯定有罪,4名律师辩护过程中肯定有罪,必须抓捕。“北海市公安局一位副局长曾对我说:你以为我们抓几个人那
么容易啊?我们会都开了好多次。”

然而,此事在全国律师界引发的震动,也令北海方面始料未及。6月26日,十余名律师先后奔赴北海,为4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前湖南知名律师杨金柱则在博客上连载“北海事件”;各地律师声援不断。 

第二天,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委立刻就4律师被抓捕案召开政法系统的协调会。北海市公安局一名与会人员说,“没想到全国的律师反弹这么大”。

据知情人透露,这次协调会最关心的议题是:“11·14案”究竟怎样?能不能经得起时间和法律的考验?能不能诉得出去?在律师的反击下,能不能过得了关?

北海市公安局表示,案件总得来说“没问题”,不过承认在抓捕律师的案件中“有瑕疵”,比如抓了律师后没有按规定及时通知家属,对罗思方和梁武成进行监视居住,不该把他们关在其他地方。

第二是如何应对局面,减少压力。比较统一的意见是,降低案子的风险度和关注度,释放杨忠汉、罗思方和梁武成三律师,批捕杨在新。因为杨在新是“主犯”。另外,杨在新在“历史上有问题”,杨办过许多敏感案件,是公安局“关注过”的人。

6月28日当晚,3名律师被放出,然后消失在公众视野中,即使是他们家属委托的律师,也无法与之见面。而杨在新则被以“妨害作证罪”逮捕。

杨忠汉回家后,他的婶婶——杨在新的妻子黄仲琰前去找他。“他很久都不开门。”黄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后来杨说:我不能随便说案子的事情,里面很复杂。对叔叔的被捕,他表示“我也救不了他”。

早在4名律师刚刚被警方控制时,南方周末记者接触的多名广西律师猜到了这一结局。

“公安局多次想抓他。”一名北海律师称,杨在政法界口碑不好,因为他办案太认真,“老是挑毛病,这也违法,那也违法”。他本人就两次见到杨被合浦县
政法系统的人殴打。尤其是2009年,北海市为了实施“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向农民征地,杨帮农民维权,还请来芬兰记者采访,导致该项目投资到现在都不能到
位。“所以不光是公安恨他啊,市委市政府的官员也恨他。”

一名钦州律师透露,在4律师被抓之前,他们也差点被抓。他和所主任代理了北海一起刑案,据说是政法委定了要判有罪。“我们做无罪辩护,让北海公安局
和政法委很恼火。”有段时间他发现主任神情恍惚,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就问怎么回事,主任说,糟了糟了,我得到风声,这次北海公安局要抓我们了…… 

该律所主任找了钦州市司法局和政法委,由他们出面跟北海方面协调,最后才逃过一劫。

“这次4律师被抓,我们感到很后怕。主任本来就是个胆小的人,经这一吓,说是今后北海的案子,尤其是刑事案件都不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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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666]北海市看守所门口,一名妇女拖住北海律师团成员陈光武律师 (北海律师团/供图/图)

会见被告,安检受辱

在陈光中等学者眼里,近些年中国法治环境在持续恶化,其中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律师的执业权利得不到保障,而律师不能正常会见当事人,则是最常见的现象。

首批律师团成员到达北海后,已经预料到在律师会见中会遇到前所未有的阻力。

“十几名律师在海城分局法制科暴吵,我们前进一步,他们就后退一步。”北京律师李金星回忆6月27日的场景,警方最终答应第二天就安排会见。

不过据知情人透露,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有广西自治区政法委当天的协调会。协调会第三项重要议题是严格执法、保障律师合法权益。会上,自治区高级法院对北海市公安局的与会人员说,你们闹腾得太那个了,“别指望我们高院会护着你们”。

第二天,杨在新的两名代理律师陈光武与张凯成功会见了杨。令两人略感欣慰的是,会见过程中,他们向杨询问案情,“没有任何打断,通常情况都会被打断。”陈光武说,尽管律师法规定律师会见不被监听,但案件在侦查期间,这项规定几乎得不到执行。

6月份4名律师被抓后,“11.14故意伤害抛尸案”随即搁浅。该案于2010年秋天开庭过两次,一直未判决。7月中旬以后,全国各地律师组成20
人律师团办理该案。律师团以陈光武为领头人,知名刑辩律师许兰亭、钱卫清、周泽等人也加盟律师团。5名被告人的10名辩护律师不约而同决定做无罪辩护。

在北京律师李金星的记忆里,缓和的局势持续了十余天。他和杨名跨、徐玉明3名律师成功地会见了自己的当事人。“受到了完全的礼遇,警察还和我们聊天”。

然而,谁也没想到,事情在7月11日发生了变化。陕西律师房立刚是被告人裴日红的辩护人,上午9点多,房立刚来在北海市看守所,警察检查他的证件很仔细,会见被安排在了提讯室里,窗户外还坐着一个警察,这不那么符合律师法的规定。但在中国司法的大环境下,还算正常。

1个小时过去了。提讯室的铁门哐啷打开,一个警察大声说:接到中院通知,终止会见!房立刚赶紧让裴日红在委托书上签字确认,“这样下午就好到北海市级法院递交辩护手续。”裴日红拿着笔还没写完一个“裴”,就被警察带出了提讯室。

惊呆了的房立刚也被带到看守所政委办公室。几名警察称他会见违规,要做一个笔录,遭到拒绝;然后房被带到北海市中级法院确认身份。

从这天起,北海律师团会见需要法院盖章证明。而律师会见,根据律师法,只需要律师证、委托书和介绍信“三证”即可。

第二天上午9点多,房立刚再次到北海市看守所要求会见。这次的要求很奇怪,是要对他进行安检。他一次一次地从安检门走过。“滴、滴、滴”,安检门总是响,硬币、钥匙,各种金属物都拿出来了,第五次、第六次,还是通不过。

“可能就是皮带了,你把皮带抽了,不通过检查我们也没法交代。”警察说。

房立刚把皮带解下来交给警察,又一次过安检门,终于没响。

经过“搜身”似的检查后,房立进到了看守所,在安排室里又被要求看身份证,房终于爆发了:“我不会见了!”双方随即发生激烈的争执,几乎产生了身体接触。

“这是我执业以来从未遇到过的、无以复加和匪夷所思的侵害。”房向南方周末记者说。而这次房的含泪终止会见,被陈光武称为“中国第一次对律师进行侮辱性、歧视性安检”。

事实上,各地警方在会见时对待律师的方式千奇百怪。北京律师夏霖告诉南方周末记者,2010年他在河南省会见当事人,看守所要求他用手铐铐住当事
人,遭到夏霖严厉抗议。律师腰里别一副手铐进看守所,这是律师制度刚刚恢复时的陋习,“我没想到,30年过去了,还有这种情况发生。”

不过,类似于北海事件中的反复安检、贴身监听、反复查验律师证件、审查律师会见笔录等等会见乱象,集中在一起发生,并不常见。

“只要不把内裤脱下来,我们就配合。”因7月25日的开庭在即,陈光武一行人抱定了这个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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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666]律师李金星(笔名伍雷)在北海被不明身份者群殴 (北海律师团/供图/图)

群殴律师,警察被指“纵容”

预计年内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诉法修订草案,最为人关注的就是律师权利保障。1996年的刑诉法立法设计是保障打击犯罪的效果、限制律师,所以有了相当多的和新律师法不一致的地方。

比如38条,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
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陈光中指出,这一条和刑法306条中的“律师伪证罪”紧密相关。这一立法设计恰巧与北海警方现今所秉持的理念吻合:控方不仅
主导了刑事司法活动,也在主导正义。于是,如果律师和证人提出与控方事实不一致的事实,控方就可以“伪证罪”抓律师。

在控方一支独大的情况下,律师权利会被践踏到什么地步?“北海事件”在网络上引发了激烈的讨论。一些律师预测在“房立刚受辱安检”后,最有可能发生
的是想方设法赶走外地律师,比如有关部门做被告人及其家属工作,解除与外地律师的委托合同;指定本地律师为被告人辩护等等。在杨佳案、邓玉娇案、钱云会案
中,都有这样的先例。

“谁也没有意料到,比这更惨烈的事情都有。”7月26日,北海律师团数名律师在北京和媒体交流,37岁的李金星律师一边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一边流下了眼泪。

7月18日晚上6点40分许,北海市利源大酒店。脱了衣服正准备洗澡的陈光武律师很高兴,上午4名律师见了广西自治区律协的领导,“他们表示会将情况向区政法委汇报,保障诉讼活动正常进行”。

几名妇女忽然冲开门,高喊“杀人偿命”围住了陈光武、杨名跨和徐玉明。大约有二三十人,有人拿着两米长的棍子,将陈死死按压在一张床的边沿,又打又抓,还有两个人咬了他的手臂。住对面的律师李金星也被追得到处乱跑。

“我们可能会没命。”惊慌中,60岁的陈光武闪过一丝念头,他体内安有支架,知道不是这些人的对手。奇怪的是这些妇女并不打他的头和脸,咬他的妇女也不用力。走廊里六七个男人转来转去,并不动手。“这些人自称受害人家属,但他们明显训练有素。到底是什么人?”

报警后,警察来了,并没有采取措施。两个多小时后,一个神秘男子自称死者黄焕海的家属,走进陈的屋子里和他谈判。

“立刻离开北海,不准做无罪辩护。否则出不了北海,像蚂蚁一样把你踩死。”男子说了两三遍,陈光武感到毛骨悚然。

晚上9点半,陈光武、李金星和杨名跨3位律师从餐厅吃完饭回房间。路过大堂,几十口人立刻围上来,仍然是妇女动手,男人们在外围观看。陈、李二人是
首要目标,“光武可能会死。”李金星说。李是4名律师中身体最强壮的一个,不久围攻陈光武的人最后都转过来攻击他。外面下着大雨,两辆警车停着,没有警察
上前制止。在陈光武眼里,李金星像风暴中随时可能淹没的小船。一个小时后,李金星口吐白沫、晕倒在地,大群人马随即散去。

一个星期后,陈、李二位律师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当时的场景,仍然止不住眼泪。南方周末记者接触的北海律师团的律师,几乎都用“执业以来最黑暗最屈辱的经历”来形容当晚的情况。

此时,全国律协的某领导希望陈等人撤出北海,退到南宁,以保障人身安全。不过,来到北海的律师越来越多,最终使陈光武顶住了压力。

“就是死,也要会见。”李金星说,这是他们当时商议的决定。

7月19日、20日、21日,每天上午下午,十几名律师都到北海市看守所要求会见。又有一群农村妇女,围成一道围墙。“谩骂、追打、吐唾沫、抓衣服,我们求看守所开门让我们进去,这样就安全了。”陈光武回忆说,看守所不开门,称“你们进来我们就不安全了”。

陈光武表示,发生三次“围攻”,北海警方都没有采取任何调查措施,也没有对双方作笔录,“明显是纵容,到现在我们也不认为那些人仅仅是受害人家属。”

两天后,会见终于得以进行。然而事情又起波折。北京律师朱明勇是第一被告人裴金德的辩护人,由裴的妻子杨子玉聘请。他在法院办理会见手续时,被告知已有两名北海律师会见过裴。“难道北海也要上演换律师的丑剧?”由于杨子玉的抗议和网友的质疑,两名北海律师的委托被解除。

21日上午,朱明勇见到了裴金德。两小时的会见中,裴始终不发一语,指着朱身后的警察,眼神充满恐惧。

下午,北京律师周泽会见了杨炳棋。在上一次会见中侃侃而谈的杨也变得沉默不语。“是”、“没有意见”,仅有的几句话,杨也用极小的声音回答。

于是,朱、周二律师有了职业生涯中唯一的“被告人对自己的律师享有沉默权”的经历。

“他们跟我耍无赖”

事态发展至此,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律师卷入了“北海事件”。“律师对刑事案件的执业风险的恐惧在李庄案后达到了高潮”、“中国20万律师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北海将成为中国律师命运的转折地”,这样的言论,在微博上被转得遍地开花。

“无论是不是做刑辩,中国律师见面谈的第一件事可能就是北海事件。”北京律师张青松说。北海官方对律师态度的强硬,逼得全国律师同仇敌忾,似乎要将
这些年在执业中所受的屈辱全部表达出来。陕西先后有两批律师声援北海律师团;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作为专门做刑事案件的律所,特地发表声明,抗议北海官方
侵犯律师权利的行为;还有一些律师专门前往北海,支持律师团的行动。

7月22日,一直和北海律师团密切接触但沉默不语的全国律协终于表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对律师依法执业过程中,人身权利遭受不法侵害的情况表示严
重关切,强烈要求北海市司法机关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律师人身安全,并切实维护律师会见、调查取证和阅卷等合法执业权利。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将密切关注事
态的发展。”在多位律师的记忆里,这是全国律协首次在类似事件中发出声音。

据一些律师透露,刑诉法修改也传来好消息。全国人大法工委已表态要修改刑诉法38条,思路是从实体上明确辩护人伪证的事实,以法院生效裁判为依据,
而不是像北海官方操作的那样,以侦查机关和起诉书上认定的事实。程序上则要明确法院主导刑事司法活动,一旦开庭,控、辩就不能再接触证据,控方更不能对证
人、鉴定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追究律师伪证罪,必须由上一级检察机关批准,而不能由作为公诉方的检察机关行使这一权力。

全国各地舆论一边倒地站在了律师团一方。人民网近期发出了“是否取消律师伪证罪——刑法306条”的投票,10687名投票人中,9543人支持取消这一罪名。

7月22日,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律师迟夙生赶到北海,通过人大系统约见了北海市公安局刑侦副局长朱辉等人。

话题围绕律师会见时权利受侵犯问题。朱回答,“你不拿身份证,我知道你是不是这个律师啊,我必须看到法院的批准,不然谁知道你是不是这个案子的代理律师呀?”

据迟夙生介绍,朱辉称北海警方一向依法办案,没有发现下面出现违法办的问题。朱还指责律师有问题,“你们带着情绪,来诱导,你们提问的方式和内容都有问题,都不对”。

朱对律师通过微博、博客发布该案信息,也表示了不满。

迟夙生对北海警方的答复很不满意,她对这次会见的总结是:“他们跟我耍无赖。”


原址:http://www.infzm.com/content/6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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