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群众举报,石市廉租房小区建华家园今天被查出了第四名“骗租者”——新华区居民郜某在已购置一套“村证房”的情况下,仍申请到了廉租住房。有关人士指出,在入住之后,三天查实四名“骗租者”,进一步暴露出石家庄市廉租住房审批过程中存在的诸多漏洞。
记者从市住房保障部门获悉,第四名“骗租者”,是经由新华区东焦办事处所属居委会逐级上报并申请廉租住房的,目前已经在建华家园入住。群众举报称,郜某早在去年就购买了一套村证房。今天,石市住房保障部门调查后,已经取消了其廉租住房资格,并限其7日内搬离。
从廉租房小区内品牌轿车云集,到“有房一族”成功申请入住,省会廉租房审批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引发了社会舆论持续关注。探究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石市住房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认为,是由于不能与有关部门进行充分的信息共享,导致了本部门不能全面准确地掌握申请人的信息,从而被一些“恶意行骗”者钻了空子。
但记者在从居委会到街道办事处、再到区住房保障局、市住房保障中心的实际走访过程中,却发现让“骗租者”有机可乘的原因绝不单纯是信息共享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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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行制度,社区居委会被作为廉租房申请的受理机构和第一道关口来设计,但记者注意到,这一关口有些时候会“失灵”。在出现了“骗租者”的华新路居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审批过程中的把关,“主要就是拿原件和复印件对一下”;至于入户调查,“只是走访了申报者本人的家庭”;至于有关规定中要求的“邻里访问”,则是“在有熟人的时候才问一问”。
而辖有华新路社区居委会的建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段晓光就表示:“我们基层审查能力有限,有些是我们审不出来的,比如有没有车的问题。”既不能从有关部门的数据库中调查核实关于类似车辆、住房等问题,又没有实地走家入户就申请人的信息进行核查,这样,在四级审批制度设计中负有重要职责的街道办事处和区级住房保障部门,就出现了“上不着天,下不落地”的尴尬局面。于是,在这两级机构,主要措施“就是拿着材料跟已输入电脑的信息进行核对”。
关注省会廉租住房暴露出的问题,河北日报今日开通的热线电话(0311-67563176)收到了多位社会人士发表的看法。一位人士表示,面对问题,不仅要清查“骗租者”,还要着力弥补漏洞,更要对那些把关不严者、提供虚假证明者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