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近日,有7名外国人申请来华狩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而国家林业局专家组在经过评审后,已经同意这些外国猎手的申请。这一结果虽不具有行政效力,却对最终下发行政许可有着重要的影响。 事件报道 </A>
7名外国人申请来华猎杀岩羊和藏原羚,申请猎捕数量为16只,评审已获通过。近期,正安国际旅行社收到了美国4名狩猎爱好者的狩猎代理委托,随后联系青海都兰国际狩猎场,拟于今秋奔赴狩猎场猎捕岩羊6只,藏原羚4只。中国妇女旅行社也收到3人申请,希望猎捕岩羊3只,藏原羚3只。随后两家旅行社向主管部门提出了申请。岩羊和藏原羚都是中国二级保护动物。
【详细】 存在的质疑 1 狩猎会否破坏生态? 严旬(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副司长、总工程师):目前恢复外国人来华狩猎的工作刚开始,所以一事一议,对每次狩猎的数量及影响都会要求狩猎场提交评估报告。以后规范后,林业管理部门会根据狩猎场的情况确定
其不同种类动物每年允许打猎的数量,不管是外国人还是中国人打猎,总量都要控制在这个规定的数量内。
野生动物有自然死亡率。狩猎者会选择角大的羚羊去打,而角大也意味着成熟或者老年,因此一般情况下不会对种群造成较大的影响。
2 是否出于利益驱动? 严旬:外国人来华狩猎保护动物,交纳的费用中,除了狩猎场自留的一部分外,剩下的费用中,有40%归省里,4%归州里,56%归县里。大部分归县里安排,也是体现了补贴基层的意思。
如果外国人猎杀的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还需要交纳一笔资源管理费,这笔钱会全部进入国库,国家林业局不会动。
3 狩猎只针对外国人? 严旬:国人也可以在国内狩猎,应该说国人狩猎比外国人来华狩猎手续简单。对于非保护动物,比如野猪,只需要向县级以上相关行政部门申请。对于二级保护动物,需要向省级林业部门申请,一级保护动物需要国家林业局批准。而且费用比外国人便宜。
【详细】 专家释疑 【专家】狩猎应“打公不打母” 措施:导猎员配备望远镜在现场监视狩猎者 评审会上,除了两家旅行社提交行政许可申请外,青海都兰国际狩猎场代表介绍了狩猎场的资源状况、接待能力;青海省林业厅介绍了该省野生动物猎捕及管理工作方案。随后专家进行讨论,有专家提出,如果狩猎者进入猎场后不按照行政许可的动物种类打,而是乱打,怎么办?
都兰国际狩猎场代表回答说,导猎员会在现场监视狩猎者,并且配备了单筒、双筒望远镜,导猎员和狩猎都经验丰富,会在确认之后再打。此外,这些狩猎者都会与旅行社签署合同,书面承诺遵守中国法律和行政许可,并自愿在触犯法律后接受中国法律制裁。
现场有两位专家都要求,狩猎场应该建立查验程序,确认狩猎者打的动物种类与行政许可一致,数量上不超过许可要求的数量。狩猎必须遵循“打大不打小,打公不打母”的原则,应该尽量猎取病弱的动物。
都兰国际狩猎场还在会场提出了2011年至2012年狩猎限额,其中该狩猎场拥有岩羊种群数量为42621只,申请猎捕量520只,猎捕率1.22%;藏原羚种群数量1525只,申请猎捕量53只,猎捕率3.48%。
【猎场】国际狩猎为当地创收 措施:目前狩猎价格将在申请获批后确定 在评审会上,青海省都兰国际狩猎场负责人提出,恢复狩猎主要基于三点考虑。
首先是狩猎不会对动物资源造成重大影响。根据1996年调查数据显示,都兰国际狩猎场可供国际狩猎的食草性哺乳野生动物蕴藏量为12.75万只,2006年以前开展狩猎活动时,年狩猎限额一直控制在资源量的0.33%以下,与过去单一的捕食为目的狩猎活动和正常死亡等相比,狩猎额度是比较保守的,对生态平衡所造成的影响较小。
其次,狩猎可缓解野生动物与牲畜间的争食矛盾。
再次,狩猎为当地创收。据正安国际旅行社总经理王巍告诉记者,在2006年以前国际狩猎活动中,狩猎一只岩羊的价格是7900美元,一只藏原羚的价格是1500美元。青海省在1995年到2005年的10年间开展国际狩猎中,每年猎杀数量在100只内,年创收163.2万元。其中15%-35%用于牧民草场补偿和地方管理部门开展资源保护。这将有利于当地形成民间反盗猎防控体系。
至于目前狩猎的价格,据了解,将在申请获得审批后,再进行确定。
【释疑】狩猎保护动物是否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六条: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捕捉、捕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详细】 起因回顾 据《新民晚报》2006年8月11日报道,时任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副司长的王伟说:“虽说拍卖额度是第一次,但国际狩猎这事我们已做了22年。”每年都有外国猎人经申请审批,来到中国狩猎,每年猎杀兽类动物约200头。“根据《行政许可法》,作为有限自然资源的野生动物狩猎额度要采取拍卖的形式,以保证公平竞争,避免以往以行政手段人为分配带来的弊端。”王伟解释此次拍卖的原因。 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科学委员会(CITES)主任助理曾岩解释说,在2003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简称《行政许可法》)通过之前,狩猎国家重点保护动物都是通过行政审批,过程不够公开。2006年的拍卖正是基于《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的。 根据《行政许可法》,所谓“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许可法》的第五十三条规定:“对于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决定”。珍稀野生动物的狩猎属于“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属于“行政许可法”的效力范围,所以对狩猎野生动物额度进行拍卖,既是法律允许的,也是法律所要求的。
然而,在2006年拍卖“暂停”后,向外国猎人发放许可证的工作就停顿下来,直到现在还处于“悬置”的状态,国际猎场纷纷停业或转业。
【详细】 网友热议 令人震惊!原来野生动物保护起来是让有钱人去猎杀的? 那么,没有禁止,为何不允许捕杀呢?因为民众的潜在意识里捕杀野生保护动物是犯法的,所以,谁也不敢明目张胆的去猎杀。不过话又说回来,既然民众都能遵纪守法,那么为何如今又允许外国佬来中国猎杀呢?
原来,自始自终,民众被法律套住了,而需不知,另外一小部分人却在玩起了法律游戏。因为,要猎杀可以,你必须给钱,给了钱当然就是合法的捕杀了。 要禁止就该全禁止,就不该留有机可乘的空间,也不该为有钱人设个VIP,一边喊保护,而一边又眉开眼笑的喜迎人去猎杀,这岂不是自相矛盾?不免让人疑虑,法律是不是专门保护有钱人的,为何法律总有个后门敞开着。试问,这些年民众在强化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难道是在玩弱智游戏,难道野生动物保护起来就是让有钱人去猎杀的? 【详细】 为何外国人是人 国民就不是人 按中国治安处罚条例和枪支管理法,在中国境内私人不能持有枪支,为啥中国的老百姓不能持有枪支,而洋人就可以持有枪支在中国狩猎?洋人是人而中国人就不是人吗?洋人持枪受法律保护,而中国人持枪就是违法!可气!可恨!可骂!
该审批部门是否属违法审批?符合法律的哪一条?如果合法,那每一个中国人都可以去审批吗?
【详细】 坚决抵制“恢复向外国人开放狩猎活动” 其中藏原羚只有1525只,狩猎数量为53只,猎捕率3.48%。才1000多只啊,就允许射杀53只,哪个混蛋专家说对物种和生态平衡没有影响的,建议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只是在规定的范围内捕杀还算好,如何杜绝烂杀,射杀物种如何保证不是更加珍惜的一级保护动物,如藏羚羊等。这里面究竟会不会出现暗箱操作。
年创收才100多万元,难道中国真的缺这100多万吗?恐怕是用中国野生动物资源换少数人个人贪欲吧?为什么外国人不在本国狩猎,非要来中国狩猎中国的国家级保护动物。如果仅仅是为了娱乐,为什么不在一定范围放逐野化的普通牛羊,非要射杀保护动物。国家投入这么多钱,付出无数保护人员生命才换来目前稍微好点的野生动物保护现状,现在为了一点所谓微薄的收入就随意向外国人开放狩猎,这与偷猎有何区别,对得起牺牲的保护先烈吗? 【详细】 同意外国人猎杀保护动物,为何非伤国人心? 国家保护动物,顾名思义是受到了国家保护的动物,数量稀少才会保护,珍贵而又难得。受到了国家保护的动物,普通人要是猎杀卖钱是要受到法律追究的,现在林业局专家组同意7名外国人赴青海狩猎野生动物,岂不是在刺伤国人脆弱的神经?国人刚被铁道部伤了一次心,现在又要被林业部摆一道,为何国家做事都不想一下国人的感受? 诚然,野生动物都会生老病死,合理开发利用一下,赚点钱也是可以,但是为何非得向国外开放打猎?我们完全可以自己将年老及将就木、生病治愈无望的野生保护动物处理成标本,出售给外国人,为何非要开放猎杀权?刀枪无眼,欲望无境,外国人端着枪对着我们国家的野生动物时,谁敢拍胸脯保证他们只打老不打小,只打公不打母,只会猎杀申请的保护动物而不会动其他心思? 【详细】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2614689/2729/52/82/8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