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考查有相当一部分中小学,除教育局分给的定员新生人数以外,在每学年期末学校大量招收借读生无人问责,明码标价:四千元、六千元、捌千元、壹万元以上,甚至更多。不入账、不开票、借读费暂时由中介人保管,中介人在校长室打欠条,过后由学校会计通知中介人到会计室交款,交款后不开任何收费凭证。
课辅费、资料费、作业本费每学期每个学生都要上交学校150元—300元不等,有些地区教育主管部门参与其中。近几年,中小学老师在寒暑假乱办班,学校占用双休日给学生补课收取补课费。
当物价局或纪检委检查学校账目时,由学校校长临时组建的“应战小分队”进行秘密活动,嘱咐老师和学生如何说假话:“学校不收任何费用。”或者是“不知道!”校方电话通知中介人,叮嘱借读生家长说:孩子上学,学校不收任何费用。校方对检查的工作人员讲:我们多招来的学生,完全是为了解决并照顾部分老师亲属的孩子上学难的问题。
学校领导班子统一口径欺上瞒下,把教室里多余的学生赶到操场上自由活动。把多余的课桌排放到不招眼的地方。
为了谋取个人私利,不顾国家政策法规,在强大的政策下顶风违纪,利用职权之便,进行乱收费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严重违背了教师的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