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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申请国家赔偿我父王涛被构陷入狱—一起发生在郑州的惊天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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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主题: 因申请国家赔偿我父王涛被构陷入狱—一起发生在郑州的惊天冤案   因申请国家赔偿我父王涛被构陷入狱—一起发生在郑州的惊天冤案 Empty周日 02 十月 2011, 9:18 am

我们是河南省登封市法院审理的王涛***一案被告人王涛的家属。王涛因涉嫌***郑煤集团大平煤矿90万元公款被刑事追诉。本案是因王涛坚持追究郑煤集团大平煤矿的民事责任而引发的一场冤案,是郑煤集团大平煤矿的蓄意报复,恳请您在百忙之中关注本案,督促登封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还王涛以清白。

王涛现年62岁,原为郑煤集团(原郑州矿务局)大平煤矿职工。1994年,大平煤矿在开封南关区开办煤炭中转站,王涛任负责人。1995年6月,开封南关区检察院以涉嫌偷税罪将王涛逮捕,非法关押98天,并将中转站账户上的152万元(后经大平煤矿确认,其中83万余元属于王涛自筹资金)以及王涛个人存款账户上的6.6万全部划走,该案最终对王涛免予起诉。王涛不服,提出申诉,1997年9月,河南省检察院做出复查决定宣告王涛无罪。王涛遂申请国家赔偿。但开封市中级法院的赔偿决定只返还了王涛个人账户上的6.6万元,对被划走的152万元不予返还。经过核对,大平煤矿对开封中转站只享有67.8万元的债权,其余83万余元是并非大平煤矿的款项,而是王涛在任负责人期间的自筹资金。为了挽回大平煤矿和自己的损失,王涛从1997年开始,自己举债数十万元奔波于京豫两地有关政府部门,追讨被错误划走的152万元资金。2000年12月,河南省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做出返还大平煤矿152万元本金及利息的决定。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强制执行程序迟迟不能推进。

在王涛为大平煤矿奔走呼告期间,大平煤矿却停发了王涛的工资,并于2001年做出了除名决定。2003年8月,王涛向大平煤矿递交《关于大平煤矿在开封设立煤炭中转站一事情况的请示》,提出了大平煤矿补发1995年以来的工资待遇、风险代理矿方申请强制执行152万元本金及利息等要求,矿方研究同意后,时任大平煤矿法定代表人的闫同砦在《请示》上签字、加盖公章,并向执行法院出具了特别授权委托书,由王涛担任代理人。上述《请示》是王涛与大平煤矿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的协议,双方一致确认152万元中含有王涛个人筹资84万。2007年3月6日,经王涛多方努力,152元本金返还到了大平煤矿账上。同年4月1日,大平煤矿向郑煤集团递交《关于返还王涛资金的请示》,再次认可了83万余元是王涛经矿方同意的自筹款项,建议郑煤集团返还。郑煤集团董事长牛森营、财务副总郭矿生对此作了批示。2007年11月,大平煤矿又向郑煤集团递交《关于支付王涛诉讼费用的请示》,建议按照协议约定,向王涛支付33.9万余元诉讼费用。这份请示第三次认可了83万余元的来源系王涛个人款项。至2007年年底,大平煤矿分六次向王涛返还上述两笔款项共计117万元。

但是,大平煤矿一直不履行协议中关于补发王涛工资、办理社会保险的承诺,反而避开王涛,放弃向开封南关区(现为禹王台区)检察院追索152万元本金的利息。矿方此举给王涛造成了巨大损失,是严重的违约行为。王涛本不想追要利息损失,无奈矿方迟迟不兑现关于工资待遇的承诺,更不同意调解,使得王涛老无所依,对于大平煤矿这种背信弃义的做法,王涛深感委屈,于是,2008年7月,王涛对大平煤矿分别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和补偿利息损失的民事诉讼。后一官司打赢后,王涛申请执行,目前登封市法院已经从郑煤集团账户上将执行款项划入法院账户。谁知,2011年3月4日,王涛被人以协商劳动争议一案的工资事宜为由叫走,几十天毫无音信,经家人多方打听,才知道登封市检察院已经以涉嫌***罪将王涛拘留、逮捕。劳动争议一案因王涛被捕而中止审理。

据了解,王涛涉嫌***一案指的是他从大平煤矿领取的83万元和被返还的6.6万个人存款。我们认为,王涛从1995年被错误刑拘之后就踏上了维权之路,他的职工身份有名无实,而且2001年矿方还单方做出了除名决定,王涛显然不是国家工作人员。2007年王涛从大平煤矿领取款项均经过大平煤矿、郑煤集团领导的层层审批,是矿方履行协议的行为,而开封市南关区检察院返还给王涛的6.6万元个人存款更是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事实。

郑煤集团对王涛的控告明显带有报复性质,因为一旦将王涛定罪,不但可以将法院已经执行走的一百余万元重新收回,还能够避免劳动争议案件的不利结局,免除为王涛补交二百余万元社保滞纳金的义务,同时,还可以将王涛已经领取的117万元如数收回,如此算来,大平煤矿花上多大的代价都是值得的,这就是本案的真相!一个本来应当通过民事途径解决的纠纷,被利益集团操作为一个严重的刑事案件,司法机关完全被利用、被操控、被绑架!让一个为煤矿工作一辈子、十几年来为了还债而忍辱负重、奔波劳顿的六旬老人身陷牢狱,实在太冤枉,太不公平!

我们恳请您关注本案,督促相关部门依法撤销此案,为王涛洗清不白之冤!

特此反映。





反映人:王国松 (王涛之子)

联系电话:13643861525 二零一一年月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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