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倒老人,要不要扶?” 为什么中国社会要讨论这样一个本来根本不用讨论,或者不是问题的问题?原因极其简单,是因为这个问题已经在中国社会变得如此复杂,而必须诉诸于人类理性了。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出现了这样的现象,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只能表明这个社会的道德出了大问题。“恻隐之心”是人类道德最本能的方面,连这个都被怀疑,都被摧毁了,这个社会还没有问题吗?因此,人们不禁要问:中国社会怎么了?中国历来视自己为一个道德的国度,现在为什么会演变成一个毫无道德可言的社会呢?
首先是没有花大力气进行法治建设。中国尽管也一直在强调法制和法治,但法制和法治的现状很难使人相信其有助于道德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说,中国的法制不但没有“扬善抑恶”,却是在实际生活中起到了“扬恶抑善”的作用。本文开头所讲的“扶起摔倒的老人受到法律惩罚”的故事,就是典型的例子。
法治没有进展,除了日常人们讨论的“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同样重要的是整个法律领域可以说是金钱主导一切。以钱为本必然导致法律界的全面***。实际上,中国的司法***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一个应当以保障社会正义为目标的制度体系如此***,社会正义必然荡然无存。
法律沦为权力与金钱的工具
很显然,中国的法律面临政治和金钱的双重压力。结果怎样呢?法律只是工具,要不成为政治的工具,要不成为金钱的工具。中国只有法律的条规,而没有“法意”,法的精神。西方意义上的“法律秩序”(law and order)在中国并不存在。当法律成为权力或者物质利益的工具时,谁来保证“善”的行为?又有谁来惩罚“恶”的行为呢?
社会空间的缺失也使得道德无处生存。在数千年的儒家文明里,王权尽管在理论上专制,但往往是“统而不治”。中国社会具有高度的自治性。在社会底层,乡规民约调节和约束着人们的行为。各个行业也有自己的行为规则。在当今社会,这样的传统道德已经失去了生存的基础,但这并不是说,新的社会道德体系就不能产生了。没有产生,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社会没有自治的空间。
长历史时期的革命、战争和政治运动,已经把中国社会高度政治化。而确立政权之后,又没有去政治化的过程;相反,政治因素深入中国社会的各个角落,对社会进行控制和管理。社会“被控制”和“被管理”的状况,表明社会本身缺少空间。缺少空间就决定了社会群体很难形成一种自下而上的社会自治制度,从而也很难形成社会成员的自觉和自律。换句话说,任何自下而上的道德找不到社会空间。如果法律要保障的是合乎人类道德观念的秩序,那么社会道德要调节的是社会群体之间,或者社会个人之间的互动和行为模式。既然社会道德难以形成,社会群体和社会个体之间的交往,就表现为赤裸裸的物质利益或者权力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