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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sina.com.cn/wbbdsr 稳定压倒一切,《宪法》也是被压倒的国家元素之一。宪法被压倒了,那这国家的权力机构和民众的行为以什么来规范呢?以稳定。“稳定压倒一切”的实施者是谁?是党政机关及其人员。他们在任何时候,只要他们需要或愿意,他们都可以以“为了稳定”为借口,超越宪法和其他法律,随意惩处他们想要惩处的人。现实正是这样,比如当人们有权利诉求的时候,各级官员都会借用“为了稳定”这一法宝,任意殴打、跨省、强迫失踪,或把人神经病,甚至当成“危害国家安全罪”罪犯。也就是说,因为有了“稳定压倒一切”这柄上方宝剑,一切法律包括宪法都成了摆设。一个国家没有宪法(当然也就没有了其它的法规了),那必然就是谁的权力最大谁说的话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显然就是废话。
都说家有家规,国有国法,而这国法就应该是指的宪法和其它法律。但由于中国有个高于一切的“稳定”压倒了宪法,那这个国家也就等于成了没有宪法的国家。一个没有宪法的国家会是什么国家呢?真是难以启齿,没有宪法的国家就不是国家,或者说他就是个帝王朝,甚至就是黑社会。想想真可怕,21世纪了,居然还有没宪法的国家存在,那不是极其讽刺和恐怖的吗。可现实就明明摆在这儿,中国因为有了“稳定压倒一切”,确实就是个没有宪法的国家。
所谓黑社会,百度百科是这样定义的,“是指以为获取非法利益,有一套与法律秩序相悖的非法地下秩序的有组织犯罪团伙集合。”就以这一定义为准,我们就会赫然发现,“稳定压倒一切”之下的社会、国家,确实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黑社会。先不论官僚利益集团是否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单就“有一套与法律秩序相悖的非法地下秩序”来看,我们就可以看到,“稳定压倒一切”确实是超越法律(包括宪法)的另一套社会秩序规则。而且,这一套超越法律的规则,不是暗藏的、隐蔽的、潜在的,而是光天化日之下的,外显的,明目张胆甚至趾高气昂的。我们都知道,黑社会虽然充斥欺骗和险恶,阴险和狡诈,但它毕竟只能潜在社会的阴暗处作恶,对于透明阳光的社会,他还是有所忌惮、有所顾虑、有所收敛的。而执掌“稳定压倒一切”这柄利剑的团伙,由于它凌驾于宪法之上,打着维护社会稳定、为人民谋利的幌子,“稳定压倒一切”的这另一套社会规则,不但明目张胆地大行其道,而且甚嚣尘上,任意滥权。为了稳定,可以拒绝上访,把上访者定为“非法”,甚至定性为“扰乱社会秩序罪”;为了维稳,可以跨省追捕“敢于”揭露******官员的记者作家;为了维稳,执法者可以打伤打死小贩而不准消息传播;为了维稳,任意设置防火墙,任意删帖封博,等等,总之,在“稳定压倒一切”的这一超越宪法的规则下,能够行使“稳定压倒一切”这柄利剑的组织机构和官员,其权力可以被无限放大而不受限制。而笼罩在“稳定压倒一切”这一金刚罩之下的民众,不要说民主自由人权,就是猪狗的权力也会随时被剥夺。这是怎样恐怖的社会生存环境啊。
回过头来再看,行使“稳定压倒一切”这柄利器的官员,是否是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所谓合法利益,是指劳动所获的法定收入。如果按照此定义,地厅级以上官员的年收入以8-10万计,30年工龄的官员,不吃不喝,其个人财产也应该只有240-300万,可根据国务院研究室﹑中纪委办公室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完成的《全国地方党政部门﹑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薪酬和家庭财产调查报告》的披露,地厅级以上干部及配偶拥有财产超七百万,概况如下:广东省,平均800万至2200万;上海市,平均800万至 2500万;福建省,平均700万至1600万;浙江省,平均700万至2000万;江苏省,平均700万至1800万;山东省,平均 700万至1500万;辽宁省,平均700万至1400万等。另据《远东经济评论》2007年第4期报导:至2006年3月底,内地私人拥有财产(不包括在境外、外国的财产)超过5000万以上的有27310 人,超过1 亿元以上的有3220人。亿元以上的90%是***,有2932人,他们拥有资产20450亿元人民币,平均每人6.7亿元。可以看出,官僚利益集团行使超越宪法的“稳定压倒一切”这套另类规则的目的,确实是为了“获取非法利益”。
综上所述,“稳定压倒一切”这一另类规则下的社会,确确实实是一个黑社会。而且,他比一般的黑社会更加肆无忌惮,更加明目张胆,更加理直气壮。而生活在这“稳定压倒一切”规则之下的民众,则必须比一般动物还要能忍耐,还要没有自由和人权,还要战战兢兢、提心吊胆。稍不留意,就会触碰“稳定压倒一切”这张高压网而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