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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2158374.shtml 作者:
梁石川 发表日期:2011-5-9 22:18:00
昨晚深夜,曾被山西省沂州市保德县的李志强,由一个小局长演变成“大官霸”,惊若木鸡。正当笔者叹息我大中华这片神奇的土地,怪事连连的时候,湖南省邵阳市计生部门“没收”孩子,卖钱花的新闻,已经粉墨登场了。
新华网5月9日转自中国经济网的消息,给出的标题是《湖南邵阳计生官员抢婴儿牟利,每名3000美元外销》。一看文章的标题,其实大家都已经明白了,湖南省邵阳市的计生官员准备要遭“天谴”了。
在这里说这些狗干人不干,没有人性的家伙,会遭到“天谴”,是因为笔者对中国所存在的一些不合理、不合法的事情开始麻木了。比如计划生育政策是国策,而计生部门的官员正是这一政策的直接执行者。法律常常会为这些人开绿灯,有时候即使这些人违法了,相关执法法部门和地方的头头脑脑也会对他们网开一面,甚至刻意地充当他们的“保护伞”。因此,这些人常常会有惊无险,甚至因其“违法”得力,而受到上级相关部门的褒奖。
像超生了就要罚款,这样的事情,司空见惯,不足为奇。然而,像《新世纪》周刊在报道中所称,邵阳市计生官员抢婴儿牟利,每名3000卖到像美国等地赚取美元的事件,却让人闻所未闻,从未听说。
《新世纪》周刊报道称,多年来,邵阳市隆回县至少有近20名婴儿曾被计划生育部门抱走,与父母人各天涯。这些孩子被送入邵阳福利院后,都统一改姓“邵”。当地计生部门的解释是:这些婴幼儿多是被农民“非法收养”的弃婴。而报道却称,实际上,一部分婴幼儿是亲生的;更甚者,有的并非超生儿。
报道说,2002年至2005年间,计生部门强行抱走婴幼儿的行为,在隆回县高平镇达到高潮。多年后,因部分家长锲而不舍的寻亲,类似事件浮出水面,乃至波及美国、荷兰等国。
报道中特别提到了国家贫困县——隆回县。对于这个弹丸之地,笔者并不陌生。近几年,这里很出名。当初震惊全国的“罗彩霞案”,就与这个县有关。当初顶替罗彩霞的另一名女生王佳俊的父亲王峥嵘即隆回县公安局政委。事情就是这么巧合,此时,正是隆回县抢婴儿的高潮。其间,王峥荣刚巧在隆回县任职。在此期间,也就是2004年,其被评为“省人民满意的公仆”。有媒体评论,“这真是个尖锐的讽刺,因为在这起冒名顶替事件中,王峥嵘所扮演的角色和‘人民满意的公仆’的距离,实在相距甚远。”
有了“罗彩霞案”的铺垫,一下把隆回县拉回到神秘的漩涡。激流中又生了另外一件事,某中央级媒体记者阳小青,曾在隆回县被“黑”过一把。据称,这名湖南籍记者曾写过两篇报道隆回县的报道:《左手倒右手“玩转”国资――湖南省隆回县肉食水产公司贱卖调查》、《隆回1.0亿国资流失的背后:从亿元到千万的“离奇换算”》。
当时关于阳小青最终获罪的前因后果,曾在网络中引起很大的争议。似乎这也是一个巧合,“阳小青事件”发生在2006年。也就是说,与隆回县计生部门“没收”孩子的高潮及“罗彩霞案”的发生,是前后脚的事。因此,隆回县想不出名都不行。
据《新世纪》报道称,自1982年,计划生育政策被确定为中国基本国策后,隆回县连续十余年保持湖南省“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的称号,其制定的处罚和考核细则更为严苛。层层考核压力下,基层政府甚至不惜使用暴力手段。在那时,该县抢孩子最为严重的高平镇乡村,常常可以看到诸如“通不通,三分钟;再不通,龙卷风”等标语——乡民们解释称,其意思是计生干部给违反政策的家庭做思想工作,大约只需三分钟时间,之后再没做通,家里值钱的家当就将像被龙卷风过境一样被一扫而空。有村民透露,在1997年以前,当地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罚是“打烂房子”、“抓大人”。2000年以后,则开始“没收小孩”,计生办人员进村入户,将涉嫌违法生育、抚养的婴幼儿抱走。
因此,每当计生干部下乡入户核查,乡民们便四处逃避。在2002年至2005年间,高平镇出现坊间所称的“抢婴潮”。村民杨理兵在接受《新世纪》周刊采访时称,他头胎女儿杨玲2005年尚在襁褓中,就被“没收”了,因为他和妻子双双外出打工,女儿由爷爷奶奶抚养,结果计生干部误以为这个女孩是被两个老人收养的,因此也在征收“社会抚养费”之列。计生干部以杨家未交“社会抚养费”为由,带走了这个“非法婴儿”。因为筹不足钱,孩子被送到了邵阳市社会福利院。等杨理兵从深圳赶回高平镇,小孩已经被送走,争执中还发生了冲突。
计生干部后来承诺,只要杨理兵不再追究此事,以后允许他生两个小孩,还不用交罚款。另有类似遭遇的村民则说,高平镇被计生办以“超生”或“非法收养”等名由“抢走”的婴幼儿,不在少数。而领回小孩的条件,无一例外都是交钱。